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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140500012420117H003/2020-00057 主题分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发布机构: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0年03月24日
标      题: 关于加快工艺美术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发文字号: 晋市政办〔2020〕17号 发布日期: 2020年03月25日

关于加快工艺美术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 2020-03-25 发布机构: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省工艺美术行业大会精神,加快全市工艺美术产业繁荣与发展,按照国务院《传统工艺美术保护条例》和《山西省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定文化自信,充分挖掘传统工艺美术特色技艺品种,培育壮大高层次人才队伍,增强产业创新能力和技术水平,着力推进工艺美术产业特色化、集聚化、品牌化发展,形成大中小企业协同发展、行业潜力全面释放的新局面,成为助推新时代美丽晋城高质量转型发展的新引擎、新动能。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底,全市工艺美术产业保持快速发展;打造一批实力雄厚、竞争力强的重点骨干企业;建成3-5个特色鲜明、配套完备的产业聚集区;培育1-3个工艺美术特色区域;塑造一批有较强知名度、影响力的工美品牌;培树一批国家级、省级工艺美术大师;形成一批行业名人、名店,涌现一批行业珍品;培育产值超亿元企业3-5家,规模以上企业15家,力争行业产值达到30亿元。
三、主要任务
1.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加大企业帮扶力度,培育一批品牌影响力大、行业带动力强的重点企业,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对当年度新增的规模以上工艺美术企业享受晋城市“小升规”的相关奖励政策;对当年新增营业收入300万元、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上的工美企业,分别给予3万元、5万元、1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2.扶持工艺美术项目建设。加快制定工艺美术产业发展规划,筹建晋城工艺美术馆、中国珐华琉璃博物馆,打造线上线下交易展示综合平台。支持工艺美术特色小镇、工艺美术特色街区建设。鼓励企业应用智能化、自动化、信息化技术进行生产流程再造和管理水平提升。支持企业研发创新,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生产适销对路和市场认可的产品。根据国家产业发展政策和项目申报情况,给予一定资金补助。
3.支持电商融合发展。鼓励行业协会、工艺美术企业自建工艺美术专业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或在阿里巴巴、京东等知名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建设网上专业市场,对网上年销售总额超过5000万元的,给予协会或工美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
4.鼓励企业参展参赛。对参加由国家级、省级权威部门举办的工艺美术专业展览、比赛并获重要奖项的给予奖励。其中,获得国家级金奖的奖励2万元、银奖奖励1万元、铜奖奖励5000元;获得省级金奖的奖励3000元、银奖奖励2000元、铜奖奖励1000元。
5.加大品牌培育力度。加快品牌质量建设,支持工艺美术企业申报品牌。对参加“中国国际商标品牌节”等重大展会的工艺美术企业,给予其展位费50%的资金扶持。对新申请2件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且延伸注册国2个以上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万元。
6.鼓励工艺美术产业规模化、集群化发展。对建成国家级特色区域一次性奖励20万元,省级特色区域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建成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工艺美术园区的分别按照30万元、2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
7.强化高端人才培育。支持工艺美术大师参评晋升,对全市范围内获得“中国工艺美术大师”“山西省工艺美术大师”荣誉称号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3万元。鼓励大师带徒传艺,国家级、省级工艺美术大师每带1名学徒,分别按照每月1000元、500元的标准对大师给予补贴。国家级、省级工艺美术大师在同一时期享受补贴最多不超过3人,对同一徒弟享受补贴时间不超过3年。带徒授艺培训补贴每年发放一次。
8.加强技能技术培训。制定工艺美术人才培训计划,让工美艺人进入高校、职院回炉补课,提升专业文化素养和理论水平,每年开展1-2次专业培训。加大后备人才培育力度,强化与大专院校、职业技校在工艺美术专业人才培养方面的合作关系,有目的地引入年轻一代从业人员。定期开展工艺美术职称评定,组织举办各类技能比赛、培训班,促进一大批工艺美术大师和技术能手脱颖而出。
四、保障措施
1.明确职能。落实山西省工艺美术行业大会精神,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全市工艺美术行业管理,市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具体负责振兴与促进全市传统手工业的发展。
2.出台扶持政策。设立工艺美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由财政预算安排,每年不少于200万元,用于研发创新、品牌建设、园区建设、市场拓展、人才激励等方面。专项资金由市财政局和市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共同管理。各县(市、区)政府也要将推动工艺美术产业发展提上议事日程,出台配套政策措施,支持县域工艺美术产业发展。
3.加强金融支持。加强与金融机构的协调沟通,支持企业、创业园区引入创新创业风险基金对传统工艺美术产业进行产业投资和项目扶持,为工艺美术产业发展提供良好金融支持。
4.强化公共服务。制订优势产品质量标准,完善质量控制体系。健全中介服务体系,完善工艺美术资产评估、信息咨询、专业鉴定、质量检测、拍卖、公证、知识产权代理等市场中介服务机构。加大工艺美术行业有关商标、专利、版权、商业秘密的保护力度,对假冒伪劣、侵权、泄密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5.营造良好氛围。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广泛宣传工美产业发展的成就、经验、政策,大力宣传工美企业家、工美大师创新创业的先进事迹,努力营造有利于工美产业发展的良好环境。
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快全市工艺美术产业发展对于深层次推动晋城工业经济的转型发展和更新再造的重要意义,认真贯彻落实本意见各项要求,细化政策措施,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进一步增强工艺美术产业创新能力和技术水平,加快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充分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推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本意见由市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负责解释。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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