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对于《晋城市地下水污染防治2023年行动计划》的工作内容,如何落实?
答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是地下水污染防治的责任主体,要深刻认识地下水污染防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提高政治站位,做到工作部署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各县(市、区)要明确目标任务,细化责任分工,确保各项任务按期完成。
(二)强化资金和技术保障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积极申请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用好用足中央地下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规范资金使用程序,充分发挥资金效益。要强化队伍建设,引进专业技术人员,提升地下水污染防治从业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技术水平。
(三)强化执法监督和考核督察
依法开展地下水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严格对照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进行检查督导,督促企业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加强对年度重点任务进展情况的调度通报,对重点工作进度滞后的县(市、区)及时预警、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