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市区域性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工作的通知》主要措施内容?

全市区域性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从2024年12月份开始,到2026年3月底完成。

首先,摸底调查,摸清各煤矿针对未来3-5年采掘规划范围开展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情况。

其次,逐矿评估,由各县(市、区)通过招投标方式选定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对全市正常生产建设煤矿的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工作进行评估。

第三,补充普查或区域重点普查,经评估普查结果无实际工程量支撑、普查因素不全、不能满足未来3-5年采掘规划范围定期普查工作要求的煤矿,要开展补充调查勘查;对于煤矿分布集中、单个矿井难以查清的区域,或者煤矿采掘活动接近井田边界且受相邻矿井采空区影响而采空区未列入普查勘查范围的区域,由各县(市、区)委托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进行区域隐蔽致灾因素重点普查。

最后,提交成果,编制泽州、高平、阳城、沁水4个行政区的区域性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报告(陵川县2座煤矿互不相邻、城区仅1座煤矿不需编制),并提出未来3-5年区域性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治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