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天举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降低晋城开发区金匠新区工业厂房供暖收费标准助推光机电产业企业落地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我们于6月15日委派专人到指定办理部门市商务局、市住建局会同协商落实此事办理情况。市商务局7月12日回复称:该提案由市发改委牵头,商务局属协助配合部门。他们询问市发改委的答复是:“开发区内厂房供暖与市区供暖执行的是统一标准。”同时表示将积极配合市发改委、市投资促进中心、市财政局等部门就“研究制定我市降低或适当减免各开发区入驻企业工业厂房取暖优惠政策”做好相关工作。
当天来到市住建局协商,答复正在办理中,后经多次电话沟通,7月12日对方回复称:1.阶梯式递减收费目前没有政策依据;2.开设独立供暖单户必须在具备分户控制条件的独立建筑且是一个用热主体单位,才可单独开户。
我方将持续跟进督促协办落实此事。
感谢您对园区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