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40500012420117H004/2020-00150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晋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 | 2021年01月13日 |
标 题: | 关于转发《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县城城镇化公共服务补短板强弱项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 2020年11月19日 |
晋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转发《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
做好县城城镇化公共服务补短板强弱项
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局: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做好县城城镇化公共服务补短板强弱项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发改办社会〔2020〕483号)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省县城城镇化公共服务补短板、强弱项项目建设工作,省发改委下发了《关于做好县城城镇化公共服务补短板强弱项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现将原文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结合工作职责,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关于做好县城城镇化公共服务补短板强弱项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晋发改社会发〔2020〕513号)
晋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