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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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政协八届一次会议第TA00256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2-10-17 发布机构: 晋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黄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公共场所“园中园”儿童公园建设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儿童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儿童的社会地位及生存发展状态是衡量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共中央不断发出关爱少年儿童的强音。随着大众对儿童健康发展重要性认识的不断提高,全国各地都在积极探索适宜儿童健康成长的友好型城市建设。

 2021年6月,国家发改委、民政部、卫健委联合出台了《“十四五”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工程和托育建设实施方案》(发改社会〔2021〕895号),首次将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示范提升为国家高度;2021年9月,国家发改委、国务院妇女儿童工委、住建部等23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发改社会〔2021〕1380号),提出到2025年,通过在全国范围内开展100个儿童友好城市建设试点,推动儿童友好理念深入人心,让儿童友好要求在社会政策、公共服务、权利保障、成长空间、发展环境等方面充分体现。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已注重在政策规范、空间保障等方面贯彻儿童友好理念,如出台《晋城市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实施方案》、新近建设完成的公园内均设置儿童游乐场所、对原儿童公园进行改造,使之更适合儿童需求等。2022年2月薛明耀市长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建设儿童友好社区、增强儿童友好型城市功能的工作任务。按照市政府工作要求,我委积极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工作。

一、积极做好儿童相关的规划编制工作。2021年我国全面实行三孩政策,儿童的照料、教育、医疗、出行等公共服务设施需求增加,我委始终秉持儿童优先的发展理念,强化规划统筹。一是编制《晋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作为各层级、各领域的行动纲领,提出积极谋划好“一老一小”民生事业,完善生育支持、幼儿养育、青少年发展、老人赡养等政策,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推进儿童友好理念的深入实践。二是做好儿童友好城市方案编制。目前,省发改委正在牵头编制《山西省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待省方案出台后,我委将牵头制定《晋城市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健全完善多领域、多部门协作的儿童重大事项议事和儿童保护反应机制,推进建设方案落地落实。

二、积极完善儿童服务型基础设施的建设。儿童友好城市建设要让群众看得到变化,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必须大力抓好项目建设,加强项目储备。一是补齐全市教育短板。提出“十四五”新建改建70所幼儿园、50所中小学项目,以解决我市幼儿园、中小学建设滞后,原有学校数量不足,无法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普惠教育的需求等问题,目前项目正在按要求分期推进,建成后将极大提高市民的教育获得感和满意度。二是优化儿童医疗服务资源。提出晋城市城市医疗服务能力提升、晋城市市域婴幼儿托育服务中心等项目,加强市、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儿科专科领域的建设,提升儿童就医环境的友好度。同时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儿童医院、儿科诊所,形成多元办医格局,满足多样化儿童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三、积极围绕儿童成长空间友好提升城市品质。全面推进各类服务设施和场地适儿化改造,建设适合儿童的服务设施和游玩场所,推动公共场所建设母婴室、儿童厕位及洗手池、儿童休息活动区等,方便儿童生活。一是在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将改造或增建幼儿园等设施纳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范围,统筹推进托育服务设施建设。二是加强对新建的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建设项目的研究,提出儿童公共游乐场所设置的具体要求,努力建设“儿童友好型城市”。

感谢您对儿童事业相关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的建议非常有建设性,下一步我委将会同住建、规自等部门,积极探索,学习先进地区的做法,完善儿童公共服务设施,力争将我市创建为儿童友好城市。同时也欢迎您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负 责 人:

承 办 人:杨宇翔

联系电话:0356-6999056

           晋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