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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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晋城市人民代表大会第八届三次会议第373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3-07-24 发布机构: 晋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尊敬的王瑞芳代表:

您好,感谢您对价格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农村学校取暖费问题的建议》收悉。对于您提出的问题和建议,我们深表感谢。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我市供热价格分为两种,一种按供热面积收费,第二种按两部制热价收费。根据《山西省定价目录》和《城市集中供热价格和收费管理办法》规定,供热价格涉及民生,如果调整现行供热价格,按照定价权限,应向泽州县发改局提交申请;泽州县发改局在受理请示之后,经县政府同意,并经过调研,征求了各相关部门的意见后,方可启动调整价格程序。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并希望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承 办 人:陈文婷

联系电话:0356—2198996

2023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