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王庆琰代表:
您好,我委接市政协八届二次会议第TA00339号提案后,对于您所提出的“关于减轻财政负担,解决供暖实际问题的提案”收悉。对于您提出的问题和建议,我们深表感谢。经了解,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我市的供热价格分为两种,一种按供热面积收费,第二种按两部制热价收费。根据《山西省定价目录(2022年)》和《晋城市城市集中供热管理办法》规定,如果调整我市市区现行供热价格,应先由供热企业向其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再由主管部门向我委提交请示。我委在受理请示之后,经市政府同意,并经过调研,征求了各相关部门的意见后,再向市政府分管领导汇报并征得许可后,方可启动调整价格程序。
目前,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城市集中供热价格和收费管理办法》正处于征求意见阶段,待国家出台正式办法之后,我们将适时对我市的热力销售价格重新制定。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并希望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