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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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43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3-07-24 发布机构: 晋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邢学军、王向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全国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示范县建设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县城具有天然连接城与乡、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的优势,是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的重要载体。加快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对于我市引导人口向县城集聚、提高城乡融合发展水平、缩小城乡差距、实现共同富裕具有重要意义。

2020年5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加快开展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工作的通知》,选择120个县及县级市开展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示范工作,阳城县作为全市唯一入选。近年来,省、市、县三级联动,开展相关工作,推动阳城县国家新型城镇化建设示范县建设。

一、顶层设计不断加强

省、市发改委均牵头建立城镇化工作暨城乡融合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和单位组成,统筹协调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工作,研究提出政策建议和年度重点工作安排,协同推进重点任务落实,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加强会商沟通、信息共享、监测评估,精准补齐短板弱项,推动县城有序建设、适度开发、高效运行。

省发改委出台《山西省“十四五”新型城镇化规划》后,市发改委结合我市实际,印发《晋城市“十四五”新型城镇化规划》,作为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顶层设计,为阳城县新型城镇化建设未来定了战略、划了重点、明了方向。此外,2021年、2022年、2023年省、市、县分别出台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都把推进阳城县国家级新型城镇化示范县建设列入年度工作重点。

二、资金筹措渠道不断拓宽

结合阳城实际,准确把握利好政策,精心指导阳城谋划包装项目,多次对阳城县资金申报做出专业指导,同时组织阳城县相关单位赴省发改委对接项目申报工作,积极引导上级各类资金向阳城倾斜。

2021年阳城县成功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3.3亿元,争取中央预算和省级资金1.7亿元,2022年阳城县成功争取中央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和地方专项债券共计7.83亿元,2023年(截至目前)上级资金到位4.3亿元。今年以来,我委积极与省发改委沟通协调智慧城市建设、产业集聚区项目申报、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中央预算内申报等方面工作,目前,相关申报材料已上报省发改委。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与上级相关部门沟通对接,充分利用中央投资的倾斜政策,做好县城建设重点项目与上级部门的衔接,争取更多的项目资金和政策扶持资金;积极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县城建设,盘活国有存量优质资产,规范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鼓励社会企业等参与县城建设;对符合条件的县城建设项目发行地方专项债予以支持,加强与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等政策性金融机构的对接,积极争取国家贴息贷款、政策性贷款、专项金融债券等政策支持。

三、要素保障不断加强

为做好阳城县国家新型城镇化示范县城建设,积极和上级部门沟通,在土地保障方面争取支持。2023年获得自然资源部奖励性指标280亩,保障了开发区电子产业园项目建设。通过省自然资源厅协调,以低于市场价7000余万元的价格购得省级专项基金项目占补平衡指标788亩,解决了晋阳高速公路改扩建项目占用耕地指标问题。2023年在下达晋城市的600亩计划指标中争取到500亩指标,占全市计划指标总量的84%。对城镇开发边界进行了优化,将台头现代精细化工园区2000亩用地纳入了城镇开发边界内,划定城镇开发边界38.22平方公里。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是城乡发展项目用地获得除计划指标外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的有效途径。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支持新型城镇化示范县(市)在本县域范围内挖掘现有潜力,积极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用以解决新增计划指标和补充耕地指标不足的问题,产生的新增计划指标在本县域内统筹安排使用。2021年阳城县出台了《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的实施意见》,要求按照国土空间规划布局,合理确定拆旧区和建新区范围,按时完成“十四五”期间年度增减挂钩项目建新指标1000亩至1500亩。目前阳城县各乡镇正在进一步梳理调查土地复垦资源底数,自然资源部门统筹全县土地复垦资源,并整体打包,抢抓政策机遇,充分释放政策红利,以强有力的举措推进增减挂钩项目建设,为阳城县新型城镇化建设提供坚实支撑。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与省级部门沟通,探索建议用能指标向新型城镇化示范县城倾斜的政策方案。

四、支持配套改革

大力支持阳城县国家新型城镇化建设示范县在户籍、土地、融资等方面探索实践;支持示范县创建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国家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县,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稳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

谢谢您对新型城镇化建设工作的关心,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