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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报涉燃气违法犯罪的通告

发布日期: 2025-05-29 发布机构: 晋城市公安局

晋城市公安局

关于举报涉燃气违法犯罪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燃气安全管理,规范燃气市场经营秩序,防止发生燃气公共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晋城市公安机关在全市范围内依法严厉打击涉燃气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现通告如下:

一、严厉打击未依法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擅自从事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活动的行为。

二、严厉打击违规储存、运输、充装、销售瓶装液化气的行为。

三、严厉打击向无证照经营者提供液化气的行为。

四、严厉打击非法经营燃气的“黑气站”“黑窝点”。

五、严厉打击燃气安全生产、运输、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

六、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问题瓶”“问题阀”“问题软管”的行为。

七、公安机关对于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的涉燃气非法行为,依法予以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所有涉及燃气违法犯罪的单位和个人必须立即停止违法犯罪活动。违法犯罪人员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检举他人违法犯罪行为并经查证属实的,依法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罚。

       举报电话:110

       晋城市公安局:0356-3010186

       城区公安分局:0356-3048046

       泽州县公安局:0356-3011147

       高平市公安局:0356-5682104

       阳城县公安局:0356-4233437

       陵川县公安局:0356-6206117

       沁水县公安局:0356-7027340

        开发区公安分局:0356-6965842


                              晋城市公安局

                             2025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