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公安局
关于加强高铁站及沿线
民用无人机安全管理的通告
为维护铁路运输秩序,保障列车安全、正常运行,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铁路安全管理条例》《高速铁路安全防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就加强我市范围内高铁站及沿线民用无人机安全管理通告如下:
一、在高速铁路电力线路导线两侧各500米范围内,不得擅自升放民用无人机等低空飞行物。
二、因安全保卫、应急救援、现场勘察、施工作业、气象探测等工作需要,确需在上述区域开展无人机飞行活动的,应当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并提前通知铁路运输部门。
三、请广大市民、企事业单位及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杜绝违法违规飞行。凡违法违规升放民用无人机等低空飞行物的,公安机关将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法予以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晋城市公安局
2023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