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公安局

搜索位置
匹配度
排序

关于对市人大八届第一次会议第18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2-09-15 发布机构: 晋城市公安局

关于对市人大第一次会议第18

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牛玉梅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增建A1、A2、A3、B1、B2等大车考场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在建议中提到的问题很好对于营造一个良好的驾培市场,培养合格的驾驶员具有很好的参考价值和指导意义。

2021年全年,我市参加A1、A2、A3、B1、B2等大型车辆驾驶资格的驾驶人近6万人次。截止目前,我市共有38所驾校,其中具有A1类准驾车型教学培训资质的有4家,具有A2类准驾车型教学培训资质的有3家,具有A3类准驾车型教学培训资质的有2家,具有B1类准驾车型教学培训资质的有1家,具有B2类准驾车型教学培训资质的有7家。可进行大中型车辆考试的考场有交警支队五星驾驶人考试场,五星驾驶人考试场是交警部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直接管理的。

如果各县区有增设大车驾照考点的需要,根据《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规定,直辖市、设区的市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依法选用社会考场,对需要政府购买社会考场服务的,应当及时提出需求,明确社会考场服务主体的资质和具体条件,依法采用公开招标等方式确定承接社会考场服务主体。同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建设或者向社会购买服务用于考试的场所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具有法人资格;

(二)法人拥有考场用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

(三)考试场地建设、路段设置、车辆配备、设施设备、考试系统以及考试项目应当符合《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及其设施设置规范(GA1029-2022)》的规定;

(四)建立场地、车辆、设施设备日常检查,考试系统日常维护,考试工作台账记录管理,考试异常情况处置等完备的考场运行管理制度;

(五)配备保障考场规范运行的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

(六)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为了进一步促进驾驶人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深化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交警部门已在晋城市金村镇西南属修建了全车型车辆考试场,预计8月底将建成投入使用,项目主要包含驾驶人考试场、车管所、安全教育中心、驾校、二手车交易中心、机动车检测线以及公共区域七大部分。

感谢您对晋城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负责人:

承办人:

联系电话:3010035

                                     晋城市公安局

                                       2022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