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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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政协八届一次会议第TA00244号 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2-09-15 发布机构: 晋城市公安局

尊敬的民建晋城市委:

贵委提出的《关于智慧停车项目实施差别化动态弹性收费的建议》已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实施差别化动态弹性收费的问题

2022年智慧停车项目上线运行以来,我市积极优化公共停车设施经营环境,进一步规范了道路停车泊位的设置,着重增强路外停车设施布局,提高了公共停车泊位利用率。目前,市区兰花路以西、景西路以东、书院街以南、文昌街以北的城市中心区域小型车计时收费标准为前2小时3元/车·次,超过2小时,每小时加收1元;以上区域以外的中心城区小型车计时收费标准为前4小时3元/车·次,超过4小时,每小时加收1元。收费标准严格按照《晋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规范市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晋市发改价管发〔2016〕496号)文件执行。同时为了满足城市居民的停车需求,我们把收费标准进行了适当调整,并推出白天一小时内免费停车,夜间免费停放的措施。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救灾车、工程抢险车以及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它应当免费的车辆免收停放服务费;新能源汽车免收停放管理费。下一步,我局将根据我市停车实际,进一步规范市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完善城市停车价格机制,缓解重点区域和商业繁华路段车辆拥堵问题,积极推动发改部门制定《中心城区差异化收费标准》,通过差异化收费用价格杠杆调控停车需求。

二、关于对长期使用道路临时停车泊位车主给予一定优惠的建议

城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是城市公共资源,我市智慧停车上线收费有利于优化停车资源配置,对缓解交通拥堵,解决停车难、停车乱的问题有一定的促进作用。前期启动收费之前,我市智慧停车运营公司已向市民多次发放过优惠券和积分卡,我们在启动收费后对城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也进行了宣传引导,消除市民对免费停车的依赖性,引导广大车主要充分认识到,路内停车位属于公共资源的一部分,智慧停车项目的目的不是收费,停车收费是政府收取公共停车资源占用费,收取的费用是主要用于公共停车设施建设、城市道路维护、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管理等,停车收费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是通过停车智能化管理,引导市民科学、合理地利用停车位,提高停车资源使用率和周转率,避免个人长期占用公共资源的不合理现象。

三、关于加强背街小巷停车管理的问题

背街小巷是车辆乱停乱放、占用人行道等不文明行为的“重灾区”,通过实地调研,我局交警部门与城管部门建立了长效联动机制,将背街小巷作为整治重点,进行常态化治理,积极协调各社区参与共同管理,结合属地大队对附近居民停车行为进行宣传提示,采取相应的停车管理措施,对非法占用停车位、机动车乱停乱放以及占道经营的店主和驾驶人进行教育劝导和处罚。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通过完善更新交通标志标牌、合理施划道路停车泊位等举措,进一步规范背街小巷停车行为,缓解停车压力,让车进库、进位,有效推进道路交通精细化管理。

感谢贵委对晋城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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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晋城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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