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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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31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3-10-17 发布机构: 晋城市公安局

尊敬的冯玉琴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礼让行人规定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强化宣传引导的问题。礼让斑马线是文明城市创建活动中一直宣传、倡导的文明交通行为,也是为了保障行人生命安全的重要规定。为此,交警部门就礼让斑马线的相关法律规定、如何礼让等问题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平台大范围宣传,也在官方新媒体平台上开展了相关的警示曝光、直播普法宣传教育活动,总体而言效果较好。斑马线上“车让人、人快走”已经成为一种文明风尚,有效减少了斑马线上的人车相撞交通事故。

二、关于安装信号灯的问题。目前,交警部门已在市区主要路口安装了人行横道红绿灯,也在部分斑马线路段增设了机动车红绿灯和“可控式”人行横道斑马线红绿灯,但由于部分路段较短,以及人流量较小,效果不太理想,暂时进行了关闭。《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这就要求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必须减速、避让。针对部分行人在斑马线上看手机等情况,交警部门在加强宣传的同时,在部分行人较多的斑马线上设置了“车让人、人快走”的交通标志,提醒驾驶人和行人注意安全。

三、关于细化相应规定的问题。近年来,交警部门不断加大行人参与城市交通行为的管理力度,同时为了持续巩固“创文”成果,在市区各主要灯控路口和路段组织开展了多次以严查行人闯红灯、行人不走人行横道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的专项行动,但是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行人、非机动车违法处罚标准低,基本在5--10元左右,起不到震慑作用,因此,在此基础上,增加了行人和非机动车违法者体验执勤半小时、抄写交通法规、曝光自己违法发朋友圈集赞、观看交通事故警示教育片等方式,采取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方法,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整治工作也取得了明显效果。

感谢您对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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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356-3010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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