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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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32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3-10-17 发布机构: 晋城市公安局

尊敬的李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智慧停车等相关解决停车难方案实施速度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扩大智慧停车的区域范围,将更多的资源纳入智慧停车的范围问题。目前,晋城市国投智慧停车有限公司已对我市中心城区10597个道路临时停车泊位进行技改,根据实际情况将车位划分为140个路段(车场)并启动分段收费管理。下一步,金村区、丹河区、北石店区、高都区、南村区的停车泊位将逐步纳入智慧停车建设范围,并通过启用信息查询、车位预定、泊位诱导、共享停车、无感支付、反向寻车等功能,构建市区停车管理“一张网”。

二、关于拓展绿化带,延宽路面的问题。在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交警部门将停车位建设改造作为基础类必改项,把原有空地、闲置场地、绿化区域等改建为停车场,或者通过拆违拆临、腾挪空间建设小型立体停车楼,缓解老旧小区车位配建不足、历史欠账的问题。比如2022年,市政府改造了10个老旧小区,车位数量由改造前的1305个增加为3834个,实际增加车位2529个。

三、关于资源共享,激活沉睡车位的问题。因居民停车位涉及到个人物权问题,统计及沟通难度较大,实现车位共享较为困难。为规范房地产开发项目车位、车库出租、出售行为,省住建厅、省自然资源厅、省防空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了《房地产开发项目车位和车库租售管理办法》(晋建房规字〔2023〕35号),《办法》中除明确了车位、车库可以作为基本单元予以权属登记,单独发放不动产权证书,还明确了哪些车位能卖,哪些车位不能卖只能租,人民防空工程范围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不得出售,只能出租给本建筑区划内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为房地产开发项目车位、车库销售、登记备案提供了政策支撑,解决了开发商车库(位)销售难、办证难、租赁难的问题。目前省住建厅正在依托“山西数字房产平台”完善车位、车库出售登记备案信息系统,下一步系统建立后市住建局将实行车位、车库网上登记备案。

四、关于加强对私自占用公共停车位、不规范停车的管理的问题。一是整治乱象,建立良好的静态交通秩序。对占用道路空间的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整治,对以任何形式私自占用、阻碍、影响临时停车泊位使用的商户、单位、个人,依法责令其限期整改,对逾期未整改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二是部门联动,形成协调共管的合力。交警部门与各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建立常态化管控机制,形成齐抓共管、整体联动的管理合力,明确责任范围,加强日常巡查整治,对私自占用临时停车泊位行为依法严管。三是加大宣传,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针对市区停车泊位被部分商户私自占用的情况,通过各类宣传方式,深入商户、住宅小区等开展逐户宣传,引导商户自觉进行整改,广泛宣传私自占用临时停车泊位相关政策和要求。

感谢您对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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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356-3010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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