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人大八届四次会议第119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程晋新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对新市西街核心商圈等路段交通秩序进行整治提升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交通秩序执法力度的问题。建议中反映的行人不走过街天桥(老凤展商场),随意横穿道路的问题,公安交警部门在日常工作中采取了多项措施进行整治:一是安排警力在该路段进行定点值守,对不走过街天桥随意横穿道路的违法行为进行劝导提醒,对电动车、摩托车逆行交通违法进行处罚。二是增派铁骑在该路段进行不间断巡逻,利用喊话器对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喊话提醒,对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人形成心里震慑。三是利用抖音、微信公众号等多媒体结合事故实际案例加强对随意横穿马路违法行为危害的宣传力度,加强对不文明行为的曝光力度。通过多措治理随意横穿道路、电动车摩托车逆行交通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但是因为警力短缺、交通设施不完善、安全意识淡薄等多方面原因,新市街商圈道路通行秩序尚未得到根本解决。
下一步,公安交警部门将根据《晋城市主城区交通管理水平集中提升行动方案(2024-2025年)》,在主城区内,从交通设施供给、停车综合治理、改善慢行交通、交通秩序整治、市容环境整治、优化路网结构和路口改造建设等方面着手,努力实现市区交通设施设置规范合理,交通组织方式高效便利,道路资源得到充分利用,区域交通运行更加均衡,动态静态交管措施到位,重点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交通安全隐患大幅消除,行人和车辆各行其道,管理和服务协同并举的目标,逐步提高群众对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认可度、满意度、支持度。
二、关于安装行人通行红绿灯的问题。一是按照《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道路人行横道信号灯的设置受路段车道设置、路段机动车高峰小时流量、行人高峰小时流量人次因素影响,因不符合安装条件,兰花城和观巷口未安装人行信号灯。二是银都口安装的信号灯是2020年调整新市街通行方向时安装的,但因行人闯红灯、机动车拥堵等原因,使用效果不佳,目前已调整为黄闪,警示车辆减速慢行。
感谢您对晋城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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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公安局
202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