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艳玲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收容救助以及人道主义安乐处置流浪犬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我市犬只管理情况
2019年、2020年是晋城市创建全国文明省市的决战决胜之年,养犬管理工作是文明城市验收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之一,全市各相关部门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契机,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养犬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2019年10月10日,晋城市公安局牵头制定了《晋城市市区建成区犬类管理整治工作方案》《晋城市市区建成区禁养犬类名录》,明确了犬类管理整治区域包括主城区、北石店区、南村区、金村区、高都区、巴公区,其中主城区、北石店区为重点整治区域。确定了五项整治重点:开展犬只免疫,禁养烈性犬、大型犬,开展流浪犬、无主犬集中抓捕收容,开展规范养犬整治,开展犬类经营市场整治。明确了18个单位的工作任务,分宣传发动、集中整治、建章立制三个阶段,扎实有效开展犬类管理整治工作。2020年5月30日,晋城市人民政府出台了《晋城市养犬管理办法》,从2020年7月1日开始施行,进一步明确了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和任务,养犬人的责任和义务,以及对不文明养犬行为的处罚措施,为养犬管理整治工作提供了有效的执法依据和法制保障。各级各部门以《晋城市养犬管理办法》的出台为契机,全方位、多层次、多渠道开展宣传教育工作,让群众尤其是养犬人熟悉知晓并自觉遵守文明养犬的相关规定,积极发动群众举报违法违规养犬行为,参与养犬监督管理,形成全社会文明养犬的浓厚氛围。
目前,由市公安局建设的“晋城市养犬管理信息系统”在市区建成区已全面应用,实现了犬只免疫、信息登记、执法工作、收容领养等全方位信息化管理。该系统为养犬人在线办理犬证、犬证年检、寻犬提供便捷,通过该系统发放的新犬牌包含犬只二维码电子信息。民警通过扫描二维码即可查询犬主、犬只等信息,方便开展执法检查。自2021年9月中旬系统正式上线以来,重点管理区通过“养犬管理信息系统”受理群众办理犬证1850余个。 2023年全市新增登记犬只数642只,收容犬只2311只,处置涉犬警情778起。
集中打击整治情况
2023年10月底至12月底,我局组织协调城市管理局、园林绿化服务中心、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卫健委等养犬管理工作领导组成员单位在全市重点管理区范围内开展了为期2个月的犬类管理整治工作。整治期间,受理群众办理犬证230个,整治养犬未登记16起,整治违规饲养大型犬、烈性犬8起,抓捕流浪犬506只,整治携犬进入公共场所275起,整治犬只便溺不清扫119起。
2024年4月28日市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下发《关于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部署从4月25日至5月31日,集中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按照方案要求,公安机关将加强犬类管理,打击违规养犬、随意遛犬等行为列为重点整治内容之一,集中开展整治行动。行动期间,共抓捕流浪犬200余只。
流浪犬收容情况
2019年10月份以来,公安机关认真履职,在文明城市创建、康养大会召开等关键时期,在市区建成区集中开展犬只管理整治工作。共抓捕流浪犬、无主犬4763只。其中:2019年957只,2020年1372只,2021年471只,2022年768只,2023年1195只。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晋城市养犬管理办法》,做好流浪犬收容管理,市公安局对市区建成区流浪犬收容服务项目进行了政府采购,成交了两家收容机构,分别为晋城市城区爱之家饲养中心和晋城市裕新昇贸易有限公司。两家收容机构为市区建成区范围内公安机关抓捕的流浪犬提供犬只免疫、喂养等服务。
我市的养犬管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宣传工作不深入,全社会文明养犬、规范养犬的自觉意识还未形成,遛狗不牵绳,犬只便溺不清扫等问题依然存在。在流浪犬收容方面还存您在建议中提到的对收容场所收容情况检查监督少,对饲养人员教育不到位等情况。
下一步我们将一是加强对流浪犬收容场所的监督检查,强化对喂养人员的教育和监督,确保政府流浪犬资金规范使用。二是鼓励社会群众领养流浪犬,进一步减轻收容场所和政府财政的压力。三是推动建立并发挥动物保护协会、宠物行业协会等职能作用,协助政府进行行业管理,吸纳更多社会资源参与流浪犬的收容喂养,普及科学、文明、规范养犬知识,推动形成“政府主导、各级联动、部门协同、群众参与”的工作格局。四是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犬只收容场所监督指导工作,进一步改进犬只收容工作。
感谢您对犬只管理方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负责人:
承办人:
联系电话:0356-3010035
晋城市公安局
2024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