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市人大八届四次会议第406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4-11-11 发布机构: 晋城市公安局


尊敬的靳朝敏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对外地车牌轻微违章不贴条不处罚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的指导意见》,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惠民利企,着力提升公安交警行政执法与管理服务水平,实现行政执法与构建和谐社会的有机统一,营造和谐、有序、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公安交警部门深化改进执法,严格规范适用罚款处罚。

一是对外地车辆实行轻微违法不予处罚。建立了“轻微违法清单”,对列入清单的交通违法行为,以教育警告为主,原则上不予处罚。二是一般违法首次警告。对列入一般违法清单的交通违法发生前半年内,车辆和驾驶人没有交通违法记录、以往交通违法均已处理的,可以予以警告。通过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人性化管理手段,实现执法效果最大化、让广大外地驾驶人的出行更舒心、更便捷、更安全。

尤其是去年以来,每逢节假日,公安交警部门在全市道路交通安保方案中都明确指出,对外地车辆特别是旅游车辆因不熟悉路线、违停等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每次节前动员大会都会专门进行强调部署。但以上政策对于长期在我市行驶的外地小客车不适用。目前,未收到外地车辆投诉。

感谢您对晋城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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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