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市人大八届四次会议第417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4-11-11 发布机构: 晋城市公安局


尊敬的王海霞代表

针对您提出的《加强治安管理、惩治农业偷窃、改善营商环境的建议》的提案,具体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国家对涉农产业的不断支持,我市农业经营主体的不断发展和壮大流转土地面积增大,提高农业生产效率,促进可持续发展,在农作物成熟期出现一些不讲道德的群众,破坏或者盗窃农业设施,偷庄稼等违法行为,干扰了农民的正常经营,市局接到人大提案后高度重视,对盗窃农业设施、农作物遭附近村民破坏、偷庄稼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并立即组织有关警种、当地治安部门、派出所的负责人进行分析讨论,针对存在的问题和未破的案件进行回头看,同时加强治安防范的措施,落实了防范和打击相结合的工作举措。

一是严厉打击盗窃农作物行为。各地派出所在农作物成熟期,针对破坏、盗窃规模种植户农业设施、庄稼的农村村民违法行为要进行严厉打击,发现一起打击一起,从严从快查处,对多次小偷小摸的做好证据的收集工作,构成犯罪的从严从重处理,以达到震慑的效果,保障农村种植户的收益和合法权益。

二是加强治安巡逻防控。在盗窃规模种植户农作物成熟期,切实加强治安巡逻,同时指导行政村建立健全联防治保组织,落实联防治保责任到人,积极发动群众开展群防群治,逐步在辖区建立多层次的治安巡逻防控队伍,最大限度的挤压违法犯罪发生空间。

是加强宣传教育各地治安部门和派出所广泛采取发布预警信息、散发传单、典型案例讲解、接受群众咨询等方式,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微博、微信公众号抖音等各种传播媒介加大打击盗窃农作物宣传力度,在关键路口和村口加装法律法规宣传警示牌,让群众更了解盗窃农作物的危害性和违法犯罪成本力争使宣传发动入脑入心。

感谢您对公安方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人:

人:

联系电话:

                            晋城市公安

                               2024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