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王婧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挖掘公共资源 增设停车位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优化道路设计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桥梁上、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都是不得停车的区域。路面花池栅栏的设置是为了在车辆发生侧翻、追尾事故时有效地将受到碰撞冲击的车辆限制在一定的范围内,减少车辆碰撞时的冲击力,保护驾驶人员和乘客的生命安全。目前,文博路、红星街、新市东街等路段车流量较大,为避免交通拥堵,不符合施划停车位的要求。
二、关于利用闲置土地的问题。近三年,公安交警部门在市区道路设置临时停车泊位9757个、新建66个公共停车场共6102个停车位可供市民停放车辆。下一步,公安交警部门将积极协调规划、土地、建设等部门利用土地出让、收储等形式增建、配建民生停车设施建设。
三、关于与商业场所合作的问题。因商业场所停车位属于开发商自建停车场,以收费管理的形式向社会车辆开放,目前暂无法向市民免费开放。
四、关于建设立体停车场的问题。目前市区在太岳街、建设路等路段修建了3个立体停车楼共826个停车位,由于市民普遍认为立体停车楼停车不方便,日常习惯于路面停车,市区目前新建的3个立体停车楼使用率很低。
五、关于智能停车管理系统的问题。目前,晋城国投智慧停车公司已经建设了智慧停车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后期将继续优化系统内容,实现信息查询、车位预定、泊位诱导、共享停车、无感支付、反向寻车等功能,通过构建市区停车管理“一张网”,全面提升我市智慧停车管理水平,有效解决停车难问题。
六、关于鼓励共享停车的问题。为缓解停车矛盾,交警部门要求市区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应在确保正常办公前提下,将内部停车位持续向市民错时开放,截止目前,市区89个机关、企事业单位持续向社会错时免费开放内部停车位,累计释放车位2669个。
七、关于开展宣传教育的问题。为引导广大驾驶人文明、规范停车,晋城公安交警支队印制60万张停车电话提示卡片,印制“停车进位管理六个一律”宣传单,在日常“七进”宣传积极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在晋城交警官方新媒体账号发布关于违停治理和曝光的相关信息,多方位规范停车秩序。
感谢您对晋城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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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公安局
2024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