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人大八届五次会议第252号建议的答复
关于市人大八届五次会议第252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崔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合理规划晋城南高速出口复杂路况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 关于优化交通信号的问题。设置交通信号灯的条件主要包括路口类型、交通流量、交通事故频率和道路宽度等方面。具体条件如下:
1、路口类型:城市道路主干路与主干路、主干路与次干路、次干路与次干路相交的路口通常需要设置交通信号灯,以确保交通秩序和安全。
2、 交通流量:当路口的机动车高峰小时流量或连续8小时的平均小时流量达到一定数值,或行人高峰小时流量超过500人次时,应考虑设置信号灯。
3、交通事故频率:如果一个路口在三年内平均每年发生5次以上交通事故且通过设置信号灯可以避免部分事故,或者每年发生一次以上死亡交通事故,则需要设置信号灯。
4、道路宽度:当道路宽度大于15米且有机非分割线,或行人过街困难时,应布设信号灯以保障行人安全。
通过交警部门实地调研,晋城南高速口不满足设置交通信号灯的条件且不属于常规交叉路口且高速口以北100米处设置了机动车不礼让行人抓拍设备,以北500米设置有交通信号灯,可以满足日常车辆通行。
二、 关于加强交通管理的问题。一是加强视频巡查。在日常工作中持续加强白水岗至晋城南高速口这一路段的视频巡查力度,及时掌握流量变化,发现拥堵苗头第一时间与辖区大队和路面铁骑取得联系,快速派警处置。二是优化警力部署。紧盯“清明”、“五一”、“十一”、“春节”等高速实行免费通行的节假日,在高速出入口、凤凰铭基人行横道、白水岗等重要岗点安排部署警力,确保进出市区通道安全、顺畅。三是搭建互通平台。主动与晋城南高速口对接,加强沟通联络,畅通信息渠道,及时掌握高速口流量变化,建立“监测-预警-派警”快速反应机制,实现“由堵后疏导向堵前预防”转变。四是强化违法查处。在日常工作中开展常态化交通违法查处。采取定点值守与动态巡逻相结合的方式对变道加塞、随意掉头等影响车辆通行效率与通行安全的交通违法进行严查严管,形成严管高压态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