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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人大八届五次会议第399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5-11-24 发布机构: 晋城市公安局

尊敬的梁燕代表:

您提出的《在日凤线沿线穿街路段安装测速监控系统、减速带等设施维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泽州县道路路权情况

目前,泽州县道路路权构成复杂,国、省道属晋城南、北公路管理段,县道、乡道和村村通属交通运输局,镇区道路属各乡镇政府,部分专用道路和旅游公路属企业、旅游景区或乡镇政府,市区隶属泽州县的道路和畅安路属市公建局,丹河新城道路属县住建局(部分道路移交,属于交警部门),在建或临时通车运行道路属于建设单位。依据法定的工作职责,交警部门负责道路交通秩序管理,道路上的交通设施主要由路权部门负责。

二、近两年日凤线道路交通事故情况

交警部门作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部门,始终注重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维护辖区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近年来,共在长河片区国道(国道342线)排查隐患60余处,均向路权单位下发了整改通知,已全部完成治理。建议中提到的2024年10月底至12月发生的5起死亡交通事故,事发路段道路交通标志和警示提示标志均齐全,其中,除1起为村口路段外,其余4起有3起为摩托车驾驶人在道路上穿插通行,1起为行人,事故发生地均不是在路口。

三、关于设置道路交通设施的问题

经向国道342线的路权部门咨询,国道342线长河片区道路行驶速度值为30公里/小时,按照公安部交管局《规范查处机动车违反限速规定交通违法行为工作方案》和省厅交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测速取证设备设置工作的通知》要求:限速值60公里/小时以下(含)的道路以及进出高速公路收费站、服务区路段、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匝道原则上不开展测速取证,因此,国道342线长河片区道路不适合安装测速设备。同时,因国道342线大东沟镇段大部分为长下坡路段,道路条件不适合安装红绿灯(如在下坡路段安装红绿灯,将会在雨雪等恶劣天气或车辆制定性能发生故障时造成群死群伤事故)。

四、交警部门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为做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交警部门结合实际,一是向大东沟镇政府提出在国道342线大东沟村口增设让行标志,进行渠化管理的建议;二是向晋城北公路管理段提出在国道342线司家山村口增设注意行人和村庄标志,在国道342线大东沟村口增设双向振动减速带,在国道342线全段开展隐患排查,并对照道路设计标准完善减速设施的建议;三是交警部门先后深入下村镇、周村镇、川底镇等道路沿线的农村开展了美丽乡村行交通安全巡回宣传活动,提高农民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四是结合季节等特点,持续开展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严查酒驾、无证、三超一疲劳、电动自行车和摩托车驾驶人不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做到不漏一车,不漏一人,形成强大的整治声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