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市政协八届四次会议第290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5-11-24 发布机构: 晋城市公安局

民盟晋城市委会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推进晋城市犬类规范化管理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当前我市养犬管理现状

2020年5月30日,晋城市人民政府出台了《晋城市养犬管理办法》,从2020年7月1日开始施行,养犬管理按照重点管理区和一般管理区实行分区管理,在重点管理区内禁止家庭或者个人饲养烈性犬和大型犬,每户养犬不得超过一只。同时,进一步明确了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和任务,养犬人的责任和义务,以及对不文明养犬行为的处罚措施,为养犬管理整治工作提供了有效地执法依据和法制保障。各级各部门以《晋城市养犬管理办法》的出台为契机,全方位、多层次、多渠道开展宣传教育工作,让群众尤其是养犬人熟悉知晓并自觉遵守文明养犬的相关规定,积极发动群众举报违法违规养犬行为,参与养犬监督管理,形成全社会文明养犬的浓厚氛围。

   二、主要职能部门工作情况

   公安机关作为养犬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养犬登记管理、无主犬抓捕和收容管理、查处违法违规养犬行为及因犬引发的违反治安管理和犯罪行为,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相关执法和应急处置工作。工作中,公安机关始终把宣传教育、劝阻引导贯穿养犬管理全过程。针对重点时段,加强对重点点位的巡查,及时发现、劝阻、查处不文明养犬行为,严查违规饲养烈性犬、大型犬行为,加大不文明养犬检查力度,强化流浪犬抓捕工作,持续推进犬证办理工作,妥善处置犬只扰民警情,努力打造群众满意、整治有效地双赢局面。目前,由市公安局建设的晋城市养犬管理信息系统在市区建成区已全面应用,该系统为养犬人在线办理犬证、犬证年检、寻犬提供便捷,通过该系统发放的新犬牌包含犬只二维码电子信息。自2021年9月中旬系统正式上线以来,市区重点管理区通过养犬管理信息系统受理群众办理犬2000余2024年处置涉犬警情878起,查处行政案件6起。

卫生健康部门负责人用狂犬病疫苗供应、接种和狂犬病人诊治及监测管理工作。我市2008年、2009年、2010年、2011年、2013年、2015年、2018年分别报告狂犬病4例、1例、2例、3例、1例、1例、1例,自2019年以来,全市无病例报告。为进一步做好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工作,国家疾控局、国家卫生健康委于2023年9月16日发布了《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工作规范(2023年版)》,根据规范要求,我市目前建成并投入使用犬伤处置门诊25家(其中城区5家、泽州10家、高平2家、阳城3家、陵川1家、沁水4家),开展伤口处置、人用狂犬病疫苗接种、狂犬病人免疫球蛋白或单抗浸润注射等暴露后预防处置措施。市卫健委于2025年3月27日再次通过微信公众号健康晋城官微将全市犬伤处置门诊的地址以及联系电话进行了公示,同时市、县卫健、疾控等部门开通24小时值班电话接受公众咨询。

   城市管理部门负责查处养犬影响公共场所市容环境卫生行为。工作中,依据《山西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和《晋城市养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积极履行落实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文明养犬宣传引导、不文明养犬行为制止教育等职责。加强宣传引导,采取发放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海报等方式,加大对文明养犬的宣传力度,向市民普及犬类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营造文明养犬的浓厚氛围。开展常态化治理,做好犬类管理的日常巡查工作,针对携犬出户未及时清除犬只粪便、随意携带犬只进入禁止进入的场所等不文明行为进行劝导,进一步增强市民规范养犬、依法养犬、安全养犬的责任意识。

养犬管理相关职能部门,强化协作、齐抓共管,依法规范城市养犬管理工作。2024年6月,市公安局、市文明办、市城市管理局、市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对犬只收容工作开展联合督导检查,进一步完善和改进流浪犬收容管理;2024年9月,市公安局、市畜牧服务中心、市疾控中心在凤翔小区开展了以文明养犬,共同努力,使狂犬病成为历史为主题的世界狂犬病日宣传活动,持续强化文明养犬宣传教育;2024年10月,公安、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对宠物市场、犬只养殖场等场所进行集中检查,严厉打击非法交易犬只、违规繁殖犬只等行为共检查宠物市场15家次

   三、流浪犬收容情况

按照《晋城市养犬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做好流浪犬收容管理,市公安局从2021年开始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对市区建成区流浪犬收容服务项目进行了政府采购,成交了两家流浪犬收容机构,分别为晋城市城区爱之家饲养中心和晋城市裕新昇贸易有限公司,为市区建成区范围内公安机关抓捕的流浪犬提供犬只免疫、喂养等服务。2019年10月份以来,公安机关认真履职,在文明城市创建、康养大会召开等关键时期,在市区建成区集中开展犬只管理整治工作,共抓捕流浪犬、无主犬5889只。其中:2019年957只,2020年1372只,2021年471只,2022年768只,2023年1190只,2024年1131只。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养犬管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宣传工作不深入,全社会文明养犬、规范养犬的自觉意识还未形成,遛狗不牵绳,犬只便溺不清扫等问题,特别是离贵单位提出的建议要求和群众的期望还存在很大差距。下一步,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将大力借鉴先进发达地市犬只管理好的经验和做法,结合法律法规和我市实际,积极推动修订《晋城市养犬管理办法》,工作中联合各职能部门,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提升执法效能,依法规范做好养犬管理工作,全力为人民群众营造良好社会治安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