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八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63号建议的答复
A类
关于市八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63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常建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外地来晋小型车辆实施首次轻微交通违法“温情提醒”替代处罚的建议》已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严格落实“首违警告”制度
2021年7月15日,省公安厅交管总队制定印发落实“六项措施”实施意见。晋城公安交管部门严格落实改进执法“三项清单”,坚持对严重违法严查严处、一般违法首次警告、轻微违法不予处罚,准确把握宽严相济的执法理念,坚决杜绝“只宽不严”或者“只严不宽”两种执法倾向。
我们充分运用“三项清单”规范交管执法,强化执法数据分析,提升柔性执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做到执法目的与执法形式有机统一,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今年以来,全市累计作出“首违警告”处置75563起。
二、全面推行违停暖心提醒便民服务
自2022年1月20日起,晋城公安交管部门全面落地违停暖心提醒机制,推行“违停车辆10分钟提醒”便民措施。
在查处机动车违法停车过程中,若驾驶人不在现场,执勤民辅警通过“交管12123”APP推送提示信息,或根据车辆登记备案的预留联系方式,以短信、电话等方式告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责令其立即驶离;对街道通知10分钟后仍未驶离的,制作《违法停车告知单》固定违法证据;若驾驶人在取证期间返回现场并驶离车辆的,不予处罚。
今年以来,全市公安交管部门严格规范执行10分钟提醒工作流程:累计通过短信、交管12123APP提醒违法停放车辆1478266辆次;对逾期未驶离的181367辆次车辆依法予以处罚;对1296899辆次及时驶离的车辆免予处罚,充分体现交管执法的便民温度。
三、细化落地外地来晋车辆柔性执法工作
2023年以来,晋城公安交管部门已经将外地车辆容错执法纳入节假日道路交通安保工作体系。在全市各级道路交通安保工作部署中明确:对外地来晋车辆、特别是旅游自驾车辆,因不熟悉路况产生的违法停车、未按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等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坚持以提醒教育为主,原则上不予处罚。
我们在每次节前动员部署会议中,对该项执法政策进行专项强调、层层传导,确保一线执法标准统一、执行到位。截至目前,未收到外地来晋车辆相关执法投诉。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优化执法服务举措,不断完善轻微违法容错与事前提醒机制,兼顾执法规范性与民生温度,持续提升本地市民及来晋游客的出行体验。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负责人:
承办人:李雪林
联系电话:2126015
晋城市公安局
2026年6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