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政协八届五次会议160号提案的答复
A类
关于对市政协八届五次会议160号提案的答复
民革晋城市委会: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网约房规范经营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2025年,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等,在广泛学习借鉴江苏常州、河南郑州等地出台的网约房治安管理规定、办法下,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经市司法局备案审查,出台了《晋城市网约房治安管理办法(试行)》,并于今年1月1日正式施行,刊登于晋城市人民政府网站“政策文件”栏。该办法规定了公安机关管理网约房的职责、方式,从事网约房经营具备的安全条件,网约房经营者、互联网电商平台、入住人员遵守的治安管理规定,未成年人保护、违法举报等内容,鼓励经营者合法使用先进技术措施落实治安管理要求,可引导、促进网约房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有效遏制网约房内发生的违法犯罪活动。
为加强网约房管理信息化水平、提升服务群众便利性,我局借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契机,在公安网、互联网、微信小程序开发建设了网约房管理模块,实行“一房一号一码一锁”管理模式,着力破解住宿登记慢、漏登多、多人入住等难题。网约房经营者可通过微信小程序“太行枫警”网约房模块在线申报经营者信息、房源信息,在线签署《网约房经营者治安责任保证书》等,经属地公安机关派出所核验经营材料、实地查看经营条件符合要求后方可经营,房源自动生成二维码并张贴于房门,鼓励经营者安装智能门锁实现“实名认证—人证比对—自动开锁—数据上传”,入住者通过扫描房源二维码实现实名入住登记,实现经营者、房源、入住人信息实时上传公安。
为将经营者、房源纳入监管视线,我局积极推动各分县局线下重点加强对大型商超、学校周边、旅游景区及医院周边小区等地房源摸排,线上重点对美团、携程、途家、小猪等互联网平台发布的房源信息进行摸排,要求经营者按要求在线申报信息,房间内张贴入住人员治安安全告知、禁止“黄赌毒”标识等,配备具有反锁装置的门锁、装有限位装置的门窗、应急手电筒、逃生用口罩等,接受公安机关监管。对符合经营条件、经实地查验合格的,发放房源登记码,纳入网约房监管平台管理,对其进行治安防范、消防知识、应急演练等专题培训,提升专业服务与风险应对能力;对不符合经营条件、无登记编码的房源,要求经营者严禁在互联网平台发布房源信息,并及时提醒互联网相关平台撤销。同时加强日常治安检查,发现网约房经营者违规经营行为,尤其是未严格执行实名制登记、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要求等,严肃查处,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多次违规或涉违法犯罪行为的,撤销备案编码并清退出市场,形成管理闭环。
感谢您对推动网约房规范经营方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负 责 人:李 俊
承 办 人:吴扬帆
联系电话:3010215
晋城市公安局
2026年06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