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公安局下属单位
发布日期:
2024-06-20
发布机构:
晋城市公安局
机构名称 | 晋城市公安局城区分局 | 办公电话 | 0356-3048013 |
邮政编码 | 048000 | 传真号码 | 0356-3048014 |
办公时间 | 8点到18点 | ||
办公地址 | 晋城市城区红星细节2399号 | ||
网 址 | 电子邮箱 | ||
职 能 | 城区公安分局系市公安局的直属分局,副处级建制,是在市公安局和区委、区政府领导下,依法履行公安保卫职能。其主要职责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主管城区公安工作。 (二)负责收集、掌握城区情报信息,分析、研判敌情和社会治安情况,制定相应对策。 (三)负责对城区刑事案件的侦查和治安案件的查处,并处置突发性事件和重大治安灾害事故。 (四)负责管理全区的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五)依法对法律法规规定的全区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六)依法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七)依法实施全区消防监督。 (八)依法指导和监督全区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工程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的建设和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九)负责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来我区检查指导、参观访问的安全警卫工作;负责全区大型活动和重要会议的安全保卫工作。 (十)负责治安拘留所的管理工作。 (十一)对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十二)负责全区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监督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十三)管理全局的计划、财务、装备等工作。 (十四)负责全区广大公安民警的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组织指导开展全局的警营文化建设、精神文明和谐单位创建、和谐警民关系、工会等工作。 (十五)管理全局有线、无线、信息通讯工作。 (十六)负责全局的法制建设,指导和监督全局各执法办案单位规范执法工作,法律、法规的解释和咨询工作。 (十七)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职责,承办市、区两级党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它事项。 |
机构名称 | 泽州县公安局 | 办公电话 | 0356-3011134 |
邮政编码 | 048000 | 传真号码 | 0356-3011134 |
办公时间 | 8点至18点 | ||
办公地址 | 晋城市城区西环路1873号 | ||
网 址 | 电子邮箱 | ||
职 能 | (一)认真贯彻执行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主管辖区公安工作。 (二)负责收集、掌握辖区情报信息,分析、研判敌情和社会治安情况,制定相应对策。 (三)负责对辖区刑事案件的侦查和治安案件的查处,并处置突发性事件和重大治安灾害事故。 (四)负责管理辖区的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五)依法对法律法规规定的辖区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六)依法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七)依法实施全县消防监督。 (八)依法指导和监督全区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工程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的建设和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九)负责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来辖区的检查指导、参观访问的安全警卫工作;负责辖区大型活动和重要会议的安全保卫工作。 (十)负责治安拘留所的管理工作。 (十一)对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十二)负责辖区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监督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十三)管理全局的计划、财务、装备等工作。 (十四)负责本局广大公安民警的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组织指导开展全局的警营文化建设、精神文明和谐单位创建、和谐警民关系、工会等工作。 (十五)管理全局有线、无线、信息通讯工作。 (十六)负责全局的法制建设,指导和监督全局各执法办案单位规范执法工作,法律、法规的解释和咨询工作。 (十七)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职责,承办党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它事项。 |
机构名称 | 高平市公安局 | 办公电话 | 0356-5682121 |
邮政编码 | 048000 | 传真号码 | 0356-5682114 |
办公时间 | 8点至18点 | ||
办公地址 | 高平市新华街9号 | ||
网 址 | 电子邮箱 | ||
职 能 | (一)认真贯彻执行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主管辖区公安工作。 (二)负责收集、掌握辖区情报信息,分析、研判敌情和社会治安情况,制定相应对策。 (三)负责对辖区刑事案件的侦查和治安案件的查处,并处置突发性事件和重大治安灾害事故。 (四)负责管理辖区的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五)依法对法律法规规定的辖区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六)依法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七)依法实施全县消防监督。 (八)依法指导和监督全区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工程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的建设和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九)负责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来辖区的检查指导、参观访问的安全警卫工作;负责辖区大型活动和重要会议的安全保卫工作。 (十)负责治安拘留所的管理工作。 (十一)对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十二)负责辖区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监督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十三)管理全局的计划、财务、装备等工作。 (十四)负责本局广大公安民警的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组织指导开展全局的警营文化建设、精神文明和谐单位创建、和谐警民关系、工会等工作。 (十五)管理全局有线、无线、信息通讯工作。 (十六)负责全局的法制建设,指导和监督全局各执法办案单位规范执法工作,法律、法规的解释和咨询工作。 (十七)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职责,承办党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它事项。 |
机构名称 | 阳城县公安局 | 办公电话 | 0356-4233414 |
邮政编码 | 048000 | 传真号码 | 0356-4233477 |
办公时间 | 8点至18点 | ||
办公地址 | 阳城县新阳西街99号 | ||
网 址 | 电子邮箱 | ||
职 能 | (一)认真贯彻执行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主管辖区公安工作。 (二)负责收集、掌握辖区情报信息,分析、研判敌情和社会治安情况,制定相应对策。 (三)负责对辖区刑事案件的侦查和治安案件的查处,并处置突发性事件和重大治安灾害事故。 (四)负责管理辖区的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五)依法对法律法规规定的辖区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六)依法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七)依法实施全县消防监督。 (八)依法指导和监督全区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工程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的建设和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九)负责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来辖区的检查指导、参观访问的安全警卫工作;负责辖区大型活动和重要会议的安全保卫工作。 (十)负责治安拘留所的管理工作。 (十一)对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十二)负责辖区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监督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十三)管理全局的计划、财务、装备等工作。 (十四)负责本局广大公安民警的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组织指导开展全局的警营文化建设、精神文明和谐单位创建、和谐警民关系、工会等工作。 (十五)管理全局有线、无线、信息通讯工作。 (十六)负责全局的法制建设,指导和监督全局各执法办案单位规范执法工作,法律、法规的解释和咨询工作。 (十七)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职责,承办党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它事项。 |
机构名称 | 沁水县公安局 | 办公电话 | 0356-7027510 |
邮政编码 | 048000 | 传真号码 | 0356-7027510 |
办公时间 | 8点到18点 | ||
办公地址 | 沁水县新建东街2509号 | ||
网 址 | 电子邮箱 | ||
职 能 | (一)认真贯彻执行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主管辖区公安工作。 (二)负责收集、掌握辖区情报信息,分析、研判敌情和社会治安情况,制定相应对策。 (三)负责对辖区刑事案件的侦查和治安案件的查处,并处置突发性事件和重大治安灾害事故。 (四)负责管理辖区的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五)依法对法律法规规定的辖区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六)依法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七)依法进行全县消防监督。 (八)依法指导和监督全区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工程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的建设和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九)负责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来辖区的检查指导、参观访问的安全警卫工作;负责辖区大型活动和重要会议的安全保卫工作。 (十)负责治安拘留所的管理工作。 (十一)对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十二)负责辖区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监督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十三)管理全局的计划、财务、装备等工作。 (十四)负责本局广大公安民警的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组织指导开展全局的警营文化建设、精神文明和谐单位创建、和谐警民关系、工会等工作。 (十五)管理全局有线、无线、信息通讯工作。 (十六)负责全局的法制建设,指导和监督全局各执法办案单位规范执法工作,法律、法规的解释和咨询工作。 (十七)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职责,承办党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它事项。 |
机构名称 | 晋城市公安局北石店分局 | 办公电话 | 0356-4664352 |
邮政编码 | 048000 | 传真号码 | 0356-4664352 |
办公时间 | 8点到18点 | ||
办公地址 | 晋城市城区晋煤集团对面 | ||
网 址 | 电子邮箱 | ||
职 能 | (一)认真贯彻执行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部署本辖区公安工作。 (二)负责收集、掌握本辖区公安业务情报信息,分析、研究敌情和社会治安情况,制定相应对策。 (三)预防、制止和侦查本辖区内的违法犯罪活动。 (四)维护本辖区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处置本辖区治安案件、事件和事故。 (五)依法实施本辖区消防监督。 (六)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七)依法对法律法规规定的本辖区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八)管理本辖区的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九)管理外国人在我辖区的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十)负责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来本辖区检查指导、参观访问的安全警卫工作,负责本辖区大型活动和重要会议的安全保卫工作。 (十一)指导本辖区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的建设,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十二)对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十三)管理分局的计划、财务、装备和有线无线、信息通讯工作。 (十四)负责分局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 (十五)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职责。承办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它事项。 |
机构名称 | 晋城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 | 办公电话 | 0356-6965813 |
邮政编码 | 048000 | 传真号码 | 0356-6965813 |
办公时间 | 8点到18点 | ||
办公地址 | 晋城市城区金鼎路与金匠路交叉口往东约100米 | ||
网 址 | 电子邮箱 | ||
职 能 | (一)认真贯彻执行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部署本辖区公安工作。 (二)负责收集、掌握本辖区公安业务情报信息,分析、研究敌情和社会治安情况,制定相应对策。 (三)预防、制止和侦查本辖区内的违法犯罪活动。 (四)维护本辖区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处置本辖区治安案件、事件和事故。 (五)依法实施本辖区消防监督。 (六)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七)依法对法律法规规定的本辖区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八)管理本辖区的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九)管理外国人在我辖区的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十)负责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来本辖区检查指导、参观访问的安全警卫工作,负责本辖区大型活动和重要会议的安全保卫工作。 (十一)指导本辖区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的建设,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十二)做好辖区户政管理、流动人口及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 (十三)对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十四)管理分局的计划、财务、装备和有线无线、信息通讯工作。 (十五)负责分局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 (十六)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职责,承办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它事项。 |
机构名称 | 陵川县公安局 | 办公电话 | 0356-6206109 |
邮政编码 | 048000 | 传真号码 | 0356-6206109 |
办公时间 | 8点到18点 | ||
办公地址 | 陵川县古陵路 | ||
网 址 | 电子邮箱 | ||
职 能 | (一)认真贯彻执行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主管辖区公安工作。 (二)负责收集、掌握辖区情报信息,分析、研判敌情和社会治安情况,制定相应对策。 (三)负责对辖区刑事案件的侦查和治安案件的查处,并处置突发性事件和重大治安灾害事故。 (四)负责管理辖区的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五)依法对法律法规规定的辖区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六)依法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七)依法进行全县消防监督。 (八)依法指导和监督全区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工程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的建设和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九)负责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来辖区的检查指导、参观访问的安全警卫工作;负责辖区大型活动和重要会议的安全保卫工作。 (十)负责治安拘留所的管理工作。 (十一)对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十二)负责辖区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监督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十三)管理全局的计划、财务、装备等工作。 (十四)负责本局广大公安民警的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组织指导开展全局的警营文化建设、精神文明和谐单位创建、和谐警民关系、工会等工作。 (十五)管理全局有线、无线、信息通讯工作。 (十六)负责全局的法制建设,指导和监督全局各执法办案单位规范执法工作,法律、法规的解释和咨询工作。 (十七)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职责,承办党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它事项。 |
机构名称 | 警务服务中心 | 办公电话 | 0356-3010311 |
邮政编码 | 048000 | 传真号码 | 0356-3010311 |
办公时间 | 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 | ||
办公地址 | 晋城市城区迎宾街289号 | ||
网 址 | 电子邮箱 | ||
职 能 | 负责市机关后勤保障工作,确保机关正常办公,为民警和职工正常工作和生活提供服务,承担机关授权管理的事业性工作。 |
机构名称 | 人民警察训练学校 | 办公电话 | 0356-6966787 |
邮政编码 | 048000 | 传真号码 | 0356-6966787 |
办公时间 | 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 | ||
办公地址 | 晋城市城区钟家庄办事处苇匠村 | ||
网 址 | 电子邮箱 | ||
职 能 | 承担全市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在职训练、晋升训练;各警种的专业训练;公安机关管辖的企事业单位专业岗位培训;完成其他上级交办的培训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