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晋城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共五个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晋城在线”浏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晋城市公安局办公室联系。单位地址:晋城市迎宾街289号;邮政编码:048000;电话:0356-3010035。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继续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部署和要求,紧密结合公安工作实际,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和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以提高机关行政效率、提升为民服务水平为目标,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建设,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 开工作在促进社会经济发展、保障公民信息需求、促进和谐警民关系建设方面的积极作用,有力推动了各项公安工作的开展。
(一)高度重视,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
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法定的长期的工作,我局在制定《2020年全市公安工作要点》等文件时将信息公开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其中。全市公安工作会议上明确指出:落实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会议精神,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推进“一网通办”、“一门通办”推广应用,持续优化网上网下办事流程,努力提供普惠均等、便民高效、职能精准的公共服务,让人民群众有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一年来,我局多次召开“一网通一次办”和“精准服务企业”平台工作推进会,一系列文件和会议要求切实提高了各单位特别是重点单位对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并把它作为一项重要工作、重要措施、重要环节紧抓不放,真正把信息公开工作落到了实处。此外,市局还从各县级公安机关及局属相关单位负责人确立专人担任信息员,专门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办理网络信件回复等日常工作;积极组织信息员参加省厅、市政府举办的相关培训,有效提升了信息员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
(二)用好载体,不断拓展信息公开渠道。
2020年,我局在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提升工作透明度,满足公民知情权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了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和使用,通过多渠道及时主动发布信息。积极推动各项便民利民措施落实到位,继续深化全市公安机关“警民共建”“警营开放”“警情通报”“开门评警”“警务公开”等联系群众工作机制,通过入户走访、发放调查问卷等传统方式和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平台等新媒体手段相结合,切实推动联系群众工作制度化、经常化,有效提高了群众对公安机关满意度,同时提升了平台的注册率和使用率。不断加大“一网通一次办”平台应用推广工作力度,对各项申办业务要求各警种、各部门及时受理、按期办结、优质服务,尽最大努力不出现超期,不发生差评,有效确保了平台知晓度不断上升,超期率不断降低,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截止2020年底,累计群众实名注册172万余人,群众通过平台办理业务约440万次,企业累计注册8.6万余家,企业在线办理业务约230万次,2020年3月12日“一门通办”正式开通,共办理各类业务30余万件。
在《人民网》《新华社》《中新网》《法制日报》《人民公安报》等国家级媒体发稿440余篇,在《山西日报》《山西晚报》《山西法制报》《警方周刊》等省级媒体发稿3380余篇,在《太行日报》《太行晚报》《晋城电视台》《晋城在线》等市级媒体发稿1450余篇;在“人民至上 生命至上”2020晋城市原创抗疫音乐会中,《相约》荣获最佳作品奖,《我的辅警大哥》荣获“金杏花”佳作奖和优秀作品奖。《我和我的祖国》入围2020山西省优秀网络视听优秀作品展,并在山西省各大网站进行展播。同时加强与山西省公安厅、太行日报、晋城发布等省市政务新媒体和市级晋城关注、晋城头条、晋城通等26家社会自媒体的联动协作,
(三)问计于民,不断提升服务群众水平
深化全市户籍制度改革,全面实行“零门槛”落户,畅通家庭户、单位集体户、社区集体户和人才集体户落户通道,确保“愿落尽落、有处可落”,共办理39937人落户城镇,建立社区(乡镇)集体户199个、人才集体户15个,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深化公安行政审批改革,按照“应进必进”“应进尽进”的原则,推进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工作,下放审批事项、减少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进一步提升了行政效能,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深化公安便民服务,在治安、人口、出入境、交警等领域推出一大批便民利民措施,实行全市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告知承诺制,优化全市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加快推进“智慧出入境大厅”建设,全面推行办理出入境证件“全国通办”、一日办,就近领等便民举措;建立驾驶人满分和审验教育网上学习平台,实现驾驶人满分和审验教育网上核验;大力推行“学法免分”学习教育,激发广大驾驶人学法懂法积极性,实现交管改革创新转化为人民群众看得见、感受得到的惠民成果;优化简化户口迁移手续,在我市全面开展省内户口迁移“一站式”办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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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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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18 |
0 |
429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30 |
0 |
270074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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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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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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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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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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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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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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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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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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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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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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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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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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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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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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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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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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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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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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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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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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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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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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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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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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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进一步深化,公安工作水平和综合服务能力有了新的提高。但是,与人民群众期望和社会发展需求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完善、信息更新速度有待提高等问题。对此,市公安局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增强主动公开意识,创新工作方法和思路,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2020年,我局将立足新起点、瞄准新目标,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加大力度,扎扎实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切实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档升级。
(一)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范围。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全面梳理公安业务工作,对于属主动公开范畴的,全面及时予以公开;对属于国家秘密和警务工作秘密的,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坚决不予公开。
(二)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继续通过新闻发布、网上公布等群众普遍欢迎的方式,及时向社会发布公众关注度高、涉及面广的重要政府信息和重要工作信息。同时,充分借助公共媒体资源,加大法制宣传和公安工作介绍力度,提高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三)进一步加大公安政府网站建设。不断充实网站公开内容,改进公开形式,突出网上咨询、网上办事、网上互动等服务功能,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和办事服务水平,促进社会公众对公安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着力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晋城市公安局
2021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