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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公安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4-01-18

晋城市公安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3年度晋城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共五个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有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1月1日至202312月31日止。年度报告可在http://gaj.jcgov.gov.cn/浏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晋城市公安局办公室联系。单位地址:晋城市迎宾街289号;邮政编码:048000;电话:0356-3010035。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3年,晋城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发布各类信息1284条。

是积极回应群众关切。持续推进“一网通办”平台留言咨询答复及信息发布工作。2023年,“一网通办”平台共发布各类便民利民信息1200条,全市公安机关共受理群众咨询诉求442件,答复率、按时答复率均达100%。组织全市公安机关各警种部门对平台系统30项政务事项、89个子项梳理核对,完成认领填报发布工作,扎实推动全市“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工作高质量发展,市级认领率、填报率、发布率均达到98.44%。

是持续推出便民利民举措。在市行政审批大厅公安窗口推出双休日、节假日不打烊服务,制定出台《晋城公安便民利企十一条举措》,推出公安政务服务七办承诺24小时自助车管所落户市区,46项公安交管业务网上办,25项交管业务下放至87个派出所一门(窗)通办,在13家4S店、8家二手车交易市场、14家检测线、2家银行等机构设立登记服务站,代办注册、转让、抵押、解除抵押等登记业务,实现一站式服务。

三是强化宣传助力警民互动。围绕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警察节等协调各部门召开新闻发布会3场,通报全市公安重点工作及相关部署,引导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监督公安工作,提升市域化治理水平。围绕公安中心工作,常态化开展联动宣传,“晋城公安”新媒体发布各类信息1800余条,其中国家级媒体发稿388余篇,省级媒体发稿422篇。“晋城公安”微信号、抖音号、快手号等新媒体粉丝量达90余万,阅读量过亿。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强化服务理念,加强机制建设,持续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统一答复文书格式,依法依规做好我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全年共收到和办理依申请公开8件,其中自然人申请件8件,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建立健全拟发文件公开属性认定机制,印发《晋城市公安局文件公开属性管理制度》《晋城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切实加强信息公开属性管理,完善了文件报批流程,对起草单位以晋城市公安局名义发文拟定为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要求起草单位依法依规说明理由,并于报批前送办公室备案。对无明确公开属性建议或未能提供不主动公开合理依据和理由的,不予发文。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做好晋城公安微信公众号、抖音号、快手号、新浪微博等新媒体账号的信息发布和审核工作每周至少发布50篇(条)。加强各类网络平台、公安新媒体管理,建立健全新媒体内容审核制度,完善日常运营管理,通过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系统每季度进行自查,对未及时更新或有表述错误的新媒体进行督促整改,确保全市公安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

(五)监督保障方面。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全年工作和政务公开考核工作,期对各县区、市局相关单位政务服务事项填报情况进行通报,推动全市事项填报工作提质加速,全力促进“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0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3.4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

0

0

0

0

0

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5

0

0

0

0

0

5

(七)总计

8

0

0

0

0

0

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进一步深化,公安工作水平和综合服务能力有了新的提高。但是,与人民群众期望和社会发展需求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不够及时全面、政策解读方式多样性不够、业务培训较少等方面。对此,市公安局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增强主动公开意识,创新工作方法和思路,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2024年,我局将立足新起点、瞄准新目标,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加大力度,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工作,切实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档升级。

(一)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政务公开内容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要及时全面公开,同时有区别地抓好对内与对外公开,提高公开针对性。

(二)进一步持续创新政策解读方式立足群众视角开展多层次解读,不断提高政策解读质量,充分运用新闻发布会、政务公开政策解读专区等开展解读,有效提升政策知晓率和传播率。

(三)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加强人员管理和业务培训,强化工作人员政务主动公开意识,提高政府信息采集、编辑能力,努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2023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本报告电子版可从“晋城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jcgov.gov.cn)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