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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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颁发全省首宗建筑物跨国有和集体建设用地《不动产权证书》

发布日期: 2024-11-01 发布机构: 晋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证书下来后,我们就能尽快办理融资贷款了,咱们不动产登记真是解了我们的燃眉之急啊!”。10月30日,阳城县博耀能源有限公司负责人手拿全省首宗建筑物跨“国有和集体”建设用地的《不动产权证书》激动地说。



不动产 “登记难” 问题集中整治是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明确的上下贯通系统抓好的 15 件群众身边具体实事之一,也是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的一项重要内容。

近年来,伴随乡村振兴的大力推进,涌现出一些新问题。例如,在同一项目建设中,建(构)筑物同时占用已取得合法用地手续的相邻国有建设用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即呈现 “同一权利主体、同一建设项目、不同权属性质” 的情况。在此情形下,办理不动产登记时,建(构)筑物的落宗、不动产单元代码设立、登簿、缮证等问题便成为难题。

为切实满足企业不动产登记和融资需求,助力乡村产业振兴,阳城县自然资源局积极主动作为,将这一难题纳入整治不动产 “登记难” 工作任务之中,要求不动产登记人员勇于创新,向外学习、向内引入,结合实际破解难题。

在省自然资源厅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协调下,通过外出学习取经,阳城县自然资源局初步构建起建(构)筑物跨国有和集体建设用地不动产登记的思路与办法,同时积极与审批、规划、用地等部门沟通,突破原有固化思维,制定出台了《关于建(构)筑物跨国有和集体建设用地不动产登记的办理意见(试行)》,明确了适用情形和负面清单、办理流程、调查方法、登记发证和相关要求,为办理该类不动产登记提供了政策依据和操作规范。

通过解决建(构)筑物跨国有和集体建设用地不动产登记问题,既保障了企业的不动产权益,又满足了企业因增产扩能在不同性质土地上的使用需求,解决了已有部分空闲土地无法充分利用的问题,同时还解决了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增加消防通道等规范使用土地的问题以及上市企业使用不同性质土地的规范问题。此举正是我市破解不动产 “登记难” 问题的生动实践,通过一本小小的证书温暖民心、惠及企业,彰显担当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