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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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4-01-25

    一、总体情况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的要求编制,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通过晋城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https://xxgk.jcgov.gov.cn/)晋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中向社会公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晋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办公室联系,联系地址:晋城市凤台西街436号,联系电话:0356-2024242。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3年,我局门户网站发布各类信息 474条,其中:工作动态91条,公示公告137条,行业动态140条,政策法规16条,政策解读3条,地质灾害预报53条,在线留言回复34条等;向晋城市人民政府网站上报信息141条;向省厅网站上报工作动态64条。微信公众号发布各类信息314条。门户网站无空白栏目,做到了各类栏目按时限要求及时更新,充分利用市委网信办和大数据局定期不定期的检测结果,及时将网站中存在的文字、链接错误及时进行了修改。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全年共收到和办理依申请公开61件,其中书面申请51件,网上申请10件,全部按要求及时完成办理。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业务受理76件,全部完成办理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按照市政府办要求,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审查发布机制,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确保公开信息依法、及时、全面、准确和合理。制定完善《晋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晋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范》《晋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信息公开属性定期审查和动态调整办法》《晋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上网信息发布规定》《晋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明确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上网等方面的工作流程和岗位职责,形成协调互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全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一是按照市政府办和市大数据局要求,做好局门户网站建设管理工作,按要求开设了各类栏目,对工作动态、通知公告、政策法规及时进行公布。二是规范运营公众号“晋城规划和自然资源”,作为移动端媒体,更好更快更简洁地对工作动态和重大项目进行公示。三是充分完善发挥市规划展览馆作用,修订制度,添置设备,把晋城中心城区未来发展规划及时向社会公众宣传讲解。

(五)监督保障方面

按照上级文件要求,我局对“将征地信息录入山西省征地信息系统”任务进行了落实,2023年我市已批准的征地信息录入山西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共计53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数量

本年废止数量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9

2

0

0

0

0

6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1

1

0

0

0

0

5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

1

0

0

0

0

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9

2

0

0

0

0

6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工作的主动性和创新性有待增强,需进一步加强人员配备和资金投入,保障群众知情权、监督权,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二是信息公开的途径有待扩展优化,确保群众及时方便快捷地查询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2023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本报告电子版可以从晋城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jcgov.gov.cn/)下载。

晋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