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工信局(国资委)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起草我市工业和信息化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2、提出全市工业高质量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工业高质量发展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的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
3、制定全市工业和信息化行业规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组织落实上级制定的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4、监测分析全市工业经济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协调解决工业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提出相关政策建议。负责经济运行中多种交通运输方式的综合协调。开展重要运行要素的保障协调。组织推进工业领域现代物流发展工作。
5、提出全市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负责工业和信息化财政性资金安排使用工作。
6、拟订高新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信息产业等的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以先进适用技术优化提升传统产业,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
7、负责培育发展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承担全市新材料、原材料、装备制造、化学工业、消费品和电子信息等行业管理和产业促进工作,承担药品储备管理职责,办理晋城市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有关事务。
8、综合分析工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促进可持续发展。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工业循环经济、清洁生产促进政策。指导行业和企业节能环保工作。参与拟订全社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负责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节能工作。
9、推进工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核心竞争力。负责建立服务企业常态化机制,统筹推进服务企业工作。
10、承担工业和信息化国防动员有关工作。负责紧急状态下重要物资生产组织工作。指导工业和信息化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11、统筹推进全市工业领域信息化发展,协调工业领域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推动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指导推进工业数字化、智能化、网络化制造和应用。
12、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经济技术对外交流合作工作;负责全市工业园区、工业产业示范基地、信息产业园区的宏观指导、规划发展、组织协调和综合管理工作。
13、根据市人民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市属企业(不含金融类、文化类企业)的国有资产,加强企业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14、承担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定考核标准,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进行监督,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
15、指导推进市属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国有企业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结构和布局的战略性调整。
16、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机制。
17、负责全市企业国有资产的统计工作,承担所监管企业清产核资和资产损失核销工作。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按照有关规定负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
18、按照出资人职责,负责督促检查所监管企业贯彻执行国家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对县(市、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
19、负责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制定有关制度,指导所监管企业的法律顾问工作。
20、加强对所监管企业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所监管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制度,促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
21、负责所监管企业的领导班子建设、企业党组织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协调指导所监管企业的工会、青年、妇女等工作。
22、承担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23、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4、职能转变。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部门预算构成看,晋城市工信局(国资委)预算主要包括局本级预算和局下属事业单位预算。纳入晋城市工信局(国资委)预算的单位包括:
晋城市工信局(国资委)机关
晋城市节能监察支队
晋城市经济管理干部培训中心
晋城市企业国有资产登记中心
晋城市建筑材料工业管理中心
二、部门预算表格(见附件)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增减说明
晋城市工信局(国资委)2020年收入预算4905.78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资金收入4905.78万元。较上年减少1533.15万元。
(二)支出预算增减说明
1、基本支出1119.4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61.2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9.3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78.82万元。基本支出按2019年11月工资标准和公用经费定额标准核定。较上年减少334.52万元。
2、项目支出3786.35万元,主要用于市属困难企业两节救助、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医药储备应急、工业“十四五”规划编制固定资产投资监测服务与产能置换技术服务、工业企业技术创新(智能制造)、晋城市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三年规划编制、宣传新中国成立70周年工业发展成果、防控物资生产企业补助、解决企业老干部信访疑难补助、各科室专项业务费、纪检监察工作经费、节能工作经费、产权工作经费、墙材工作经费等。较上年减少1198.63万元
(三)“三公”经费安排情况及增减变化情况
“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9.0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无;公务接待费用1.38万元;公务用车费用7.65万元,无公车购置,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核定编制车辆3辆)。
(四)部门预算本年度主要项目情况
项目预算3786.35万元,主要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主要有市属困难企业两节救助、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医药储备应急、工业“十四五”规划编制固定资产投资监测服务与产能置换技术服务、工业企业技术创新(智能制造)、晋城市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三年规划编制、宣传新中国成立70周年工业发展成果、防控物资生产企业补助、解决企业老干部信访疑难补助、各科室专项业务费、纪检监察工作经费、节能工作经费、产权工作经费、建材工作经费等。
(五)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国有资产占用主要有资产负债表中所反映的车辆及办公设备等保证办公基本条件的固定资产,以及我局经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安排使用的市政务大厅相关办公场所。
(六)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重点项目尽量保证资金按时拨付到位,项目按计划执行,到年底完成率达到100%。
四、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
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
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