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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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晋城市工信局(国资委)委员会关于下拨党费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02-20 发布机构: 晋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相关企业党组织:

隆重迎接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巩固、深化“树亮品牌 全面达标”专项行动成果,加强党建活动阵地建设,补足相关企业基层党组织短板弱项,进一步提升工信(国资)系统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水平,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以及相关企业党组织提交党建活动经费申请,经局组委会议研究,决定从留存党费中下拨部分党费作为党建活动经费,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原则

党建活动经费使用的总原则是,要充分体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基层的关爱关怀,尊重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普遍意愿,既相对集中资金办几件实事好事,又给基层党组织一定的自主权,做到重点突出、程序严格、公开透明。

二、党费使用

1.使用范围:具体使用范围要严格遵循中央的相关文件要求。主要有:《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08〕3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组电明字2017〕5号)、《关于党费收缴工作专项检查中清理收缴的党费使用有关问题的通知》(组通字2017〕21号)、《关于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问题的通知》(组通字〔2017〕38号)。

2.拨付标准:所属企业党组织负责汇总统计属党支部订阅党报党刊、开展支部主题党日、创先争优活动、党员活动场所建设等经费需求情况,并向党委提交申请报告

3.拨付方式:会议研究审批后,以银行转账方式将党建活动经费拨付所属企业党组织,然后层层拨付至基层党支部。

  1. 党费管理和监督

    1.相关企业党组织要切实把党费使用管理工作紧紧抓在手上,严格管理、规范使用、加强监督,确保管好用好,节约使用、用得其所、用出实效。

    2.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要严格按党内规定执行,严格执行财务制度,接受企业纪检监察、财务审计部门的监督。要把定期向党员大会和党员代表大会报告党组织工作经费收支情况作为党务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充分接受党员和群众监督。

    3.党支部使用上级党组织划拨的活动经费时须经集体讨论决定,不能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杜绝上级党委划拨到党支部的党建活动经费“不好用、不敢用”的现象。同时,要定期向本支部党员公布上级党组织划拨的活动经费使用管理情况

    4.党委将加强对这笔党建活动经费使用过程中有关工作的督查,坚决杜绝超范围使用,对违规使用的相关责任人实行追责问责,涉嫌违纪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5.加强舆情监测,防止负面炒作。发现重大舆情,要及时报告,我们将协调宣传部、网信办等部门对负面信息进行处理,避免舆情扩散升级。

    附:相关企业党组织党费拨付表

                             中共晋城市(国资委)委员会

                2021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