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40500012420117H007/2020-00021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发布机构: | 晋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成文日期: | 2020年11月20日 |
标 题: | 晋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调整晋城市医药储备计划及储备资金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晋市工信字〔2020〕142号 | 发布日期: | 2020年11月23日 |
国药控股山西晋城有限公司:
根据晋城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调整秋冬季疫情防控所需部分物资储备的通知》(晋市疫情防控办函〔2020〕620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你企业负责储备的部分物资、数量调整如下:
1.储备医药品种“快速核酸检测仪”由5台调整至8台,下拨储备资金350万元调整至400万元;
2.储备医药品种“帐篷式移动生物实验室”调整为“可移动式生物实验室”。
请接通知后,按《晋城市医药储备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晋市工信字〔2020〕136号)文件精神,按时完成晋城市医药储备工作。
晋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