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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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140500012420117H007/2020-00024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发布机构: 晋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成文日期: 2020年11月26日
标      题: 晋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批准中央财政支持应急保障体系建设市县两级医药储备项目资金分配方案的请示
发文字号: 晋市工信字〔2020〕144号 发布日期: 2020年11月26日

晋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批准中央财政支持应急保障体系建设市县两级医药储备项目资金分配方案的请示

发布日期: 2020-11-26 发布机构: 晋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政府: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下达中央支持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晋市财建(2020)56号),我市共下达市县级医药储备项目资金1600万元。市工信局召集各县(市、区)工信局和康辰、国泽、国药控股三家医药储备企业,就储备医药资金分配征求了意见,形成了首批资金分配方案,并经市工信局党组会议研究予以通过,现将方案报告如下,请予批准。

一、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市、县级医药储备规模的通知》(2020年7月23日)“市(区)统一由市一级申报医药储备项目(区一级不设储备项目)”要求,城区不设储备项目资金,其医药储备纳入市级体系。

二、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市、县级医药储备规模的通知》(2020年7月23日)“县级储备项目由各市统筹申报,不具备储备条件的县可由市级代储或指定邻近县代储”要求,综合考虑到各县(市、区)储备能力较差,泽州县、高平市、阳城县、陵川县、沁水县按照辖区人口及每人3元储备标准,分别分配储备资金150万元、149万元、119万元、71万元和65万元,合计554万元。

三、根据《晋城市医药储备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晋市工信字〔2020〕136号)文件第三章“承担医药储备任务企业的条件”,晋城康辰医药公司、山西国泽医药公司和国药控股山西晋城有限公司完全符合规定的5个承担医药储备任务企业的条件。三家企业按照17个、11个和3个储备品种和预算单价测算,分别分配储备资金50万元、200万元和400万元,合计650万元。

四、市县两级合计分配首批储备医药资金1204万元。剩余396万元资金,作为预备金,按照市疫防办的储备医药指令,进行支出。

附件:晋城市储备医药资金(首批)分配表    

                      

                       晋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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