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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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全市工程系列机电、化工、轻工、纺织、电力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09-24 发布机构: 晋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称评审管理实施细则》(晋人社厅发〔2021〕28号)和《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24791号)要求,现就开展2024年度全市工程系列机电、化工、轻工、纺织、电力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管理

2024年度工程系列机电、化工、轻工、纺织、电力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管理和指导下,晋城市中级工程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组织实施

二、评审范围

(一)人员范围

我市各类企事业单位、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从事机电、化工、轻工、纺织、电力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符合申报评审条件的人员。

人员不得申报:

1.公务员(含参照国家公务员管理人员);

2.退休人员(已办理退休手续或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以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开始收受申报评审材料之日为界);

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且在受处分期间的

(二)评审专业

机械制造、机械设计、车辆工程、材料加工工程、机电设备工程、电气工程、自动化、仪器仪表、电子信息、新能源汽车、智能制造、机器人、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相关专业。

化工:化学工程、制药工程、精细化工、化工分析、化工新材料、生物基新材料、储能材料、无机非金属材料等相关专业。

轻工:轻化工程、包装工程、印刷工程、食品工程、酿酒工程、粮食工程、轻工制品(玻璃、陶瓷等)等相关专业。

纺织:纺织工程、染整工程、服装设计与工程、纺织材料相关专业。

电力:电力工程、电气安装、继电保护、仪器仪表、自动化控制、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变电一次设备检修、输配电及用电工程等相关专业。

申报人员可根据自己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实际申报,凡不属于评审专业范围的不予受理。

三、申报条件

(一)品德条件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申报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二)学历条件

申报工程师需取得与本人所从事专业相同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申报助理工程师须取得与本人所从事专业相同或相近中专以上学历。近年取得成人教育学历专业,与本人从事实际技术工作专业相同或相近,相近专业是指理科、工科专业或相关交叉学科,否则不能作为相应职称评审的有效学历。

(三)资历条件

1.申报工程师具备博士学位;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且聘任2;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且聘任4;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且聘任4

2.申报助理工程师: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或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

从机关流动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的人员,首次申报职称评审可比照同等学历、资历、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直接申报相应层级职称。

专业技术人才因工作单位或岗位变动后跨系列(专业)申报职称评审的,需在现岗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且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按规定转评现岗位同级职称后,方可申报上一级职称评审,同级职称任职时间可连续计算。

(四)工作能力条件

1.申报工程师:熟练掌握并能够灵活运用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能够熟练运用本专业规范、规程和技术标准了解本专业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取得有实用价值的技术成果,具有独立承担较复杂工程项目的工作能力,能解决本专业范围内较复杂的工程问题,能够指导本专业初级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

申报工程师须具备下列业绩条件之一:

①参与完成市(县)级以上或规上企业科研、工程技术项目1项,并经有关部门或机构验收通过。

②参与市级以上技改资金、科技资金支持项目1项。

③参与企业试点示范、创新中心(平台)等建设项目1项。

④参与编制市级以上行业规划,或规上企业总体规划、技术改造规划1项。

⑤参与推广应用一项具有较高水平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装备、新材料,并经有关部门鉴定认可。

掌握本专业生产技术或管理方法,负责或组织处理过生产技术和管理中出现的较复杂问题2项以上。

作为工程技术骨干参加本企业生产技术改造和技术攻关工作2项以上。

在降低原材料、能源消耗、提高产品质量、加强设备管理和维修、促进营销工作中做出较显著成绩。

主持或作为主要起草人参加编写企业标准、技术规范、规程或管理规定1项

2.申报助理工程师: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具有独立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能处理本专业范围内一般性技术难题,具有指导技术员工作的能力。

(五)学术技术条件

1.申报工程师须在任助理工程师期间,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编写实用技术材料1项。

学术论文指: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发表在公开发行的本专业学术期刊上,字数不少于2000字,须与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一致。提交的论文均须附在知网、万方、维普数据库网站检索、验证的下载网页,并加盖本单位人事(职称)管理部门公章。

实用技术材料指:作为主持或主要技术骨干完成的科研成果,标准、规程、专利、工法的理论研究,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专题性方案,实施项目的技术总结等。

学术论文或实用技术材料均可作为答辩材料。使用实用技术材料答辩的,以论文格式撰写,要求具有技术阐述、技术提炼、数据齐全、准确、文字通顺、结论正确,字数为2000字以上。同时提交1篇本专业技术工作总结。

2.申报助理工程师:须提交1篇本专业技术工作总结

(六)考核条件

申报工程师要求年的年度考核结果均须在合格以上等次助理工程师按实际参加年度考核情况申报。

非公经济组织可不提供年度考核材料。

(七)继续教育条件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专业技术人员应当适应岗位需要和职业发展的要求,积极参加继续教育,满足规定的学时要求。继续教育情况作为申报评审职称的重要条件之一。

(八)高技能人才申报专业技术职称评审

在生产一线从事本专业技能工作的高技能人才参加职称评审,按照《山西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在工程技术领域实现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实施方案>的通知》(晋人社厅〔2019〕5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申报程序

(一)个人自主申报。评审范围内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个人提出申请,按要求填报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并整理相应申报评审材料

(二)单位民主评议。用人单位成立评议组,对申报人员提交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对申报人员的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学术技术水平、工作能力和业绩贡献等进行综合评议,单位根据评议意见,出具鉴定意见。

(三)逐级审核申报。申报中、初级职称需由各单位、各主管部门审核后报送;各县(市、区)申报中级职称由各单位、各主管部门、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审核后报送。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专业技术人员按属地原则申报

五、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按照有关要求,认真组织好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申报推荐工作,实行“三公示”制度,即评审条件、评议程序公示,个人申报材料公示,单位鉴定意见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接受群众监督,无异议方可出具鉴定意见。

(二)要严肃申报纪律,实行“双承诺”制。申报人及所在单位要在评审表中相应栏目内,对申报人材料真实性、合法性作出承诺,并签字确认。用人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审核申报材料,要对申报人员填写的基本情况(严格按组织认定的“三龄两历一身份”信息填写)、业绩成果内容和提供的有关证件、证书的真实性进行认真审核,做到责任到人,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层层把关。申报人员如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当年申报参评或评审通过资格,三年内不得申报。申报人所在单位未依法履行审核职责的,对有关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各单位要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电话预约收审材料,安排专人统一报送,报送材料时须提交相应原件,审核通过后退回。

(四)评审实行淘汰制

(五)各单位要在评审工作结束后安排专人报送中、初级职称评审材料装订册(所有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山西省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加盖所有公章)PDF版本,纳入职称评审信息库,以备查验。

(六)本安排意见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我省现行职称相关政策执行。申报所需材料请登录晋城市工信局官网下载。

申报时间:2024年9月24日-2024年10月30日(工作日)

报送地址:晋城市工信局(市政务中心东四层403室)

联系电话:0356--2218779

注:申报材料报送要求,各单位要在收审材料开始前电话预约报送时间,安排专人统一报送,不受理个人报送事宜。


晋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