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40500012420117H017/2023-00146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晋城市交通运输局 | 成文日期: | 2023年11月03日 |
标 题: | 晋城市交通运输局 晋城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废止《关于加强机动车尾气维修治理 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 2023年11月03日 |
晋市交字〔2023〕73号
晋城市交通运输局 晋城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废止《关于加强机动车尾气维修治理
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生态环境局,局属相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要求,经研究,决定废止晋城市交通运输局 晋城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加强机动车尾气维修治理工作的通知》(晋市交字〔2015〕
75号),文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予以废止。
晋城市交通运输局 晋城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5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