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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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140500012420117H017/2023-00148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晋城市交通运输局 成文日期: 2023年11月03日
标      题: 晋城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印发2023年交通运输绿色低碳发展 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3年11月03日

晋城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印发2023年交通运输绿色低碳发展 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11-03 发布机构: 晋城市交通运输局

晋市交字〔2023103

晋城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印发2023年交通运输绿色低碳发展

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属各单位、机关相关科室:

    现将《2023年交通运输绿色低碳发展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晋城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7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3年交通运输绿色低碳发展工作要点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绿色交通“十四五”发展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也是推进我省交通运输领域碳达峰行动的关键之年。为推动全市交通运输绿色低碳发展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制定年度工作要点。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建设重要论述与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净化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碳达峰碳中和、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交通强国建设、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等重大任务,牢牢把握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总要求,着重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各项工作,持续加强交通运输领域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工作,推动交通运输绿色低碳体系建设与高质量发展。

二、重点任务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切实履行好交通运输生态环境保护“一岗双责”。各单位要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纲要》,党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以及碳达峰碳中和和内容纳入中心组学习计划,每季度至少学习一次。(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属各单位、局综运科)

(二)扎实推进中央环境保护督查反馈问题全面整改

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摆在突出位置。按照《晋城市交通运输局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要求,对整改工作全面实行清单制、闭环式管理,确保按时完成各项整改任务。把抓整改的过程变成提升生态环保工作质量水平的过程,着力解决我市交通运输行业生态环保领域存在的深层次矛盾、结构性问题和体制及机制性障碍。(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属各单位、局综运科)

(三)持续推进交通基础设施绿色建设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全过程生态保护,大力推进绿色施工,强化污染防治与路域生态修复。积极推进绿色公路建设,持续推进“绿色公路”典型示范工程,引导有条件的农村公路参照绿色公路要求建设。加强环境风险防控,推进环境敏感区老旧设施升级改造,提高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能力。(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交通建设中心、局公路科)

(四)扎实推动运输结构绿色低碳转型

1.推进交通物流节能高效

持续提高大宗货物和中长途货物运输“公转铁”比例,加强城市绿色配送体系建设。大力发展多式联运,加快推动铁路专用线建设,新建或迁建煤炭、矿石、焦炭等大宗货物年运量150万吨以上的物流园区、工矿企业及粮食储备库等,原则上要接入铁路专用线或管道,提升煤炭运输能力。大力发展智能交通,积极运用大数据优化运输组织模式,推动各种交通运输方式深度融合,不断优化调整运输结构。(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局综运科)

2.推动运输装备节能升级

加大新能源车辆推广力度,逐步推动公共领域用车新能源化、清洁化。2023年,城市公共领域公交、巡游出租车、网约车等新增或更新车辆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加快淘汰高污染、高耗能的营运车辆船,有序推动老旧车船替换为新能源车船以及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新能源、清洁能源动力。全面推广道路货运装备标准化、厢式化、轻量化,推动交通运输绿色装备示范应用。(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市局发展研究中心、局综运科)

3.持续提升绿色出行水平

落实公交优先发展战略,积极申报创建国家公交都市,引导公众优先选择公共交通为主体,步行、自行车等为补充的绿色低碳出行方式。鼓励道路客运企业和互联网企业线上线下资源整合,为公众提供高品质出行服务。优化客运组织,鼓励将公交线网向郊区、全域及毗邻城市(镇)延伸,提升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市局发展研究中心、局综运科)

(五)深入开展交通污染治理行动

1.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按职责落实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夏季臭氧污染防治、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城市扬尘治理等攻坚行动任务。在市政府领导下,着力推进交通运输领域重点用能单位节能降耗,配合完成市能耗强度降低目标。(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属各单位、局综运科)

2.加强扬尘污染治理

持续做好公路交通工程日常施工与养护扬尘管控,加强施工扬尘监管力度与施工工地精细化管控。强化源头环节货物装载监管,防治违法超限超载车辆处货运场站(物流园区)上路行驶。强化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加强公路路面、桥梁的维护保养,持续开展以“灌缝补坑”为主的日常养护工作,有效减少因路面病害导致车辆颠簸、倾覆等造成的抛洒扬尘污染。(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市交通建设中心、局公路科)

3.强化移动源污染防控

严格实施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I/M制度),强化维修单位监督管理,对M站进行全覆盖监督检查。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管理,加强合规性管理,做好非道路移动机械进出场信息登记和台账管理工作,禁止使用未登记编码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严格实施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标准。(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局公路科)

4.加强塑料污染治理

进一步加强公路旅客运输领域塑料废弃物规范收集,推动交通运输工具收集、场站接收与城市公共转运处置体系的有效衔接。督促船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收集、转移和处置包括塑料垃圾在内的船舶垃圾,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依法打击船舶垃圾违规排放的行为。(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局综运科)

(六)持续开展绿色交通提升行动

1.统筹交通运输碳达峰碳中和工作

持续推动交通运输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按照市政府统一领导开展区域性探究前期工作,落实行业能源消费统计制度和指标体系,加强行业排放统计能力建设,积极开展低碳零碳负碳技术研发应用。(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综运科)

2.推进资源节约集约综合利用

将强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大力推广公路路面材料循环利用技术,加大粉煤灰、煤矸石、尾矿渣等大宗工业固体废物以及建筑垃圾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的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推进可再生能源应用,因地制宜推广地源热泵等清洁取暖技术,促进交通运输行业节能降碳。(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交通建设中心、局公路科)

3.有序推动公路沿线充电、加气等基础设施建设

有序推进公路沿线充(换)电、加气、加氢等基础设施建设。引导农村公路沿线乡镇优先在交通枢纽、公共停车场、旅游公路驿站、房车营地等场所,配置公共充电基础设施。(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公路科)

4.加强绿色低碳宣传教育

加大绿色交通发展理念、节能环保先进技术与管理的培训教育力度,提升交通运输系统节能环保意识和能力。加大交通运输领域生态绿色发展成效经验,绿色出行等宣传力度,组织开展“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绿色出行宣传月和公交出行宣传周”等活动。以节水、节能、节支、垃圾分类以及资源综合利用为重点,加快推进节约集约、绿色低碳机关建设。(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属各单位、局办公室、局综运科)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执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进一步提高“管业务就要管环保“的思想认识。各单位(科室)主要负责人要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主动深入基层和现场,找问题、找差距,想对策、抓落实,带头传导压力,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对落实难度大的任务,要主动向上级请示汇报,协调解决问题。

(二)细化实化举措。各单位(科室)要坚持问题导向,对照有关绿色交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制定细化实化可操作的措施,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确保各项任务按期完成。

(三)严格报表制度。市局将加强对相关工作的跟踪督导,及时掌握工作进展,对工作不力的单位将通报批评。每月3日前,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通过省厅“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平台”报送相关工作进展情况;局属各单位及局相关科室以报表形式报局综运科。   

联系电话:2035712    邮箱:jcjtjkjk@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