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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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交通运输局开展全区道路运输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发布日期: 2020-09-18 发布机构: 晋城市交通运输局


按照市交通运输局《关于立即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城区交通运输局目前在全区道路运输领域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主要工作如下:

一、督促道路运输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建立道路运输企业交通安全评估机制,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场站严格执行安全生产、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管理有关法律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严格落实车辆安全技术维护、驾驶人等从业人员培训教育和动态监控等关键制度。

二、强化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和资格准入关。督促机动车驾培机构和教练员严格执行教学大纲,落实培训内容和培训学时要求,加强培训质量监管,制定机动车驾培机构质量信誉考核办法,实行严重交通事故驾驶人培训质量、考试发证责任倒查制度。建立客货运驾驶人从业信息、交通违法和事故信息共享机制,督促运输企业加强驾驶人聘用管理,严格处罚交通违法、交通事故问题突出的驾驶人。

三、加大运输企业安全隐患清理力度。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与风险防控制度,开展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加强运输车辆和驾驶员动态监管。开展客运行业清理整顿,加强联合检查,督促客运企业严格落实《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者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运输企业实施挂牌督办,督促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四、加强汽车客运站安全监管。严格落实《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以及“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等安全管理制度,加强道路客运安全源头管理。强化安检人员专业素质培训,落实安全检查标准规范,推动安检设施设备更新升级,提升旅客进站安检效率和服务质量。

五、加强旅游车辆运输安全治理。全面加强旅游客运安全管理,严格旅游客运安全全过程、全链条监管,切实提升旅游客运安全水平。强化旅游车辆异地监管,加强网络包车监管,严查违法包车、非法载客等行为。

六、强化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严格落实交通运输部等六部门联合部令《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监督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充装或者装载查验、记录制度,切实强化危险货物托运、承运、装卸、车辆运行等全链条安全监管,严厉打击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四非”违法行为,即未取得运输许可的车辆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未取得从业资格的人员非法驾驶、押运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非法改装伪装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行为,危险化学品充装单位为未取得运输许可的车辆非法充装危险化学品。充分利用联网联控系统监管平台加强对危险货物营运车辆的动态监管,做好事前预防、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定期抽查一定数量危险货物车辆运行情况,重点检查车辆上线率、轨迹完整率、超速报警、疲劳驾驶报警等指标,对拆除或屏蔽动态监控设备的车辆和驾驶员、严格依法依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