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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印发《2022年交通运输绿色循环低碳发展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10-19 发布机构: 晋城市交通运输局

晋城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印发《2022年交通运输绿色循环低碳发展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属各单位、局相关科室:

现将《2022年交通运输绿色循环低碳发展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晋城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8月25日

2022年交通运输绿色循环低碳发展工作要点

2022年交通运输绿色循环低碳发展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推动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持续加强交通运输领域生态环境保护,进一步强化污染防治工作,加快行业绿色转型与高质量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主要目标

以碳达峰碳中和、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该质量发展以及交通强国建设等一系列国家重大战略为引领,牢牢把握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总要求,紧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等重点任务,通过实施交通运输领域生态环境“五项行动”,现代综合立体交通网络加快建设,绿色交通治理体系更加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发展机制更加健全,碳达峰中和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交通运输污染防治水平不断提升,稳步推进行业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内容

(一)全面抓好环保督察整改行动

1.认真完成问题整改

根据中央生态环境督察组反馈意见,印发整改方案,强化督导检查,做好问题整改销号工作。提高思想认识,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各级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交通运输厅决策部署,着力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突出的交通运输生态环境问题,推动建设新时代交通运输生态文明。以督察整改为契机,把整改具体问题与健全长效机制结合起来,防治新问题出现,老问题死灰复燃,推动交通运输领域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属各单位,局办公室、综运科)

(二)大力推进交通减排降碳行动

2.推动货运物流增效减排

推动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作建设。大力发展多式联运,推动各种交通运输集装化和运载单位标准化为重点,积极发展大宗货物和特种货物多式联运,不断提升综合运输效率,降低社会物流成本,促进节能减排降碳。推动网络货运经营健康发展,大力培育网络货运平台和骨干企业。(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3.推动运输装备清洁高效升级

推动交通运输领域绿色智能技术与装备示范应用。全面推广道路货运装备标准化、厢式化、轻量化等货运车辆;按照规定加快淘汰高污染、高耗能的营运车船,加大新能源车船推广。深入开展清洁柴油车、清洁运输等专项行动,持续淘汰国三及以下标准柴油货车。2022年,全面新增及更新的城市公交、出租(含网约车)车辆全部采用电动或甲醇汽车。(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市交通运输局发展研究中心、局综运科)

4.稳步提升绿色出行水平

深入实施公交优先战略,持续推进绿色出行和公交都市创建工作。积极鼓励公众使用绿色出行方式,进一步提升公交等绿色低碳出行方式比重。鼓励道路客运企业和互联网企业线上线下资源整合,为公众提供高质量出行服务。优化客运组织,鼓励将公交线网向郊区、全域及毗邻城市(镇)延伸,提升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交通运输局发展研究中心、局综运科)

(三)深入实施交通污染治理行动

5.统筹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

认真落实《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柴油货车污染治理等标志性战役。臭氧污染攻坚期间(6-9月份),配合生态环境、公安等部门开展移动源排放专项整治,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对汽修行业开展专项检查整治。(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

6.加强扬尘污染治理

持续做好公路施工与养护扬尘管控。结合日常养护、巡查工作,做好农村公路日常清扫养护,深入开展交通运输领域城乡环境整治工作。强化扬尘防治工作监督检查。督促指导道路货物运输企业严格落实扬尘防治责任,做好道路运输车辆防扬尘等工作。(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市交通建设中心、局公路科)

7.强化车辆尾气治理

推进柴油货车污染防治。加强对尾气治理维修企业M站的监管。做好机动车维修技术信息公开相关工作。严格落实机动车排放检测与强制维护制度(I/M制度)。(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

8.加强移动源污染管控

督促项目业主,养护和施工单位规范管理使用非道路移动机械,做好非道路移动机械信息登记和台账管理等工作,严格实施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标准。指导重点运输企业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建设中心、局公路科)

9.码头船舶污染治理

持续巩固船舶和码头污染突出问题整治成效。督促指导全面运行船舶水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联单制度,加强联合监管。(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四)加快推动基础设施提质行动

10.强化基础设施生态建设

强化项目建设全过程生态保护,加强施工工地扬尘、噪声、污水防治,强化公路路域生态修复,开展边坡生态防护,大力推进绿色施工。持续开展“绿色公路”典型示范工程,鼓励引导有条件的农村公路参照绿色公路要求协同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强化施工期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交通建设中心、局公路科)

(五)持续开展生态保护提升行动

11.统筹谋划碳达峰碳中和交通运输工作

在省和行业顶层设计框架下,按照市政府统一领导开展区域性交通运输领域推进碳达峰研究前期工作,完成《市交通运输领域碳达峰专项行动方案》,加强行业碳排放统计能力建设。(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综运科)

12.做好日常环保工作

依职责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处理公路水路行业安全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事件。高度重视群众信访办理,规范办理传统信访、网上信访、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等渠道受理的交通运输领域生态环境的信访件,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交通建设中心、局办公室、综运科)

13.开展环保节能宣传教育

加大交通运输领域生态绿色发展成效经验、绿色出行等宣传力度,加强交通运输系统环保教育培训,推进绿色低碳机关建设。组织开展环保教育培训,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环保法律法规政策纳入交通运输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内容。组织开展“节能宣传周”“绿色出行月”“公交出行宣传周”等活动,提倡引导群众选择绿色出行方式。以节水、节能、节支、垃圾分类以及资源综合利用为重点,加快推进节约集约、绿色低碳机关建设。(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属各单位、局人教科、办公室、综运科)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要坚决贯彻落实绿色低碳发展理念,坚定不移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扛起政治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抓牢抓实交通运输生态环境保护与绿色发展各项工作。

(二)围绕行动重点,紧抓工作落实。各相关单位要对照工作任务,认真研究,逐项梳理,落实责任分工,强化措施保障,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三)加强跟踪督导,确保实施见效。市局将加强对相关工作的跟踪督导,及时掌握工作进展,对工作不力的单位将通报批评。每月25日前,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通过省厅“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平台”报送相关工作进展情况;局属各单位及局相关科室以报表形式报局综运科。联系电话:2035712   邮箱:jcjtjkjk@126.com

附件:2022年交通运输绿色循环低碳发展工作要点


附件:

2022年交通运输绿色循环低碳发展工作要点

序号

专项行动

工作内容

责任单位

责任人

进展情况

备注

1

全面抓好环保督察整改行动。

认真完成问题整改。

根据中央生态环境督察组反馈意见,印发整改方案,强化督导检查,做好问题整改销号工作。提高思想认识,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各级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以督察整改为契机,把整改具体问题与健全长效机制结合起来,防治新问题出现,老问题死灰复燃,推动交通运输领域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属各单位,局办公室、综运科

各单位负责人



2

大力推进交通减排降碳行动。

推动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作建设。

大力发展多式联运,推动各种交通运输集装化和运载单位标准化为重点,积极发展大宗货物和特种货物多式联运,不断提升综合运输效率,降低社会物流成本,促进节能减排降碳。推动网络货运经营健康发展,大力培育网络货运平台和骨干企业。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各单位负责人



3

推动运输装备清洁高效升级。

推动交通运输领域绿色智能技术与装备示范应用。全面推广道路货运装备标准化、厢式化、轻量化等货运车辆;按照规定加快淘汰高污染、高耗能的营运车船,加大新能源车船推广。深入开展清洁柴油车、清洁运输等专项行动,持续淘汰国三及以下标准柴油货车。2022年,全面新增及更新的城市公交、出租(含网约车)车辆全部采用电动或甲醇汽车。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市交通运输局发展研究中心、局综运科

各单位负责人



4

稳步提升绿色出行水平。

深入实施公交优先战略,持续推进绿色出行和公交都市创建工作。积极鼓励公众使用绿色出行方式,进一步提升公交等绿色低碳出行方式比重。鼓励道路客运企业和互联网企业线上线下资源整合,为公众提供高质量出行服务。优化客运组织,鼓励将公交线网向郊区、全域及毗邻城市(镇)延伸,提升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交通运输局发展研究中心、局综运科

各单位负责人



5

深入实施交通污染治理行动。

统筹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

认真落实《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柴油货车污染治理等标志性战役。臭氧污染攻坚期间(6-9月份),配合生态环境、公安等部门开展移动源排放专项整治,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对汽修行业开展专项检查整治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

各单位负责人



6

加强扬尘污染治理。

持续做好公路施工与养护扬尘管控。结合日常养护、巡查工作,做好农村公路日常清扫养护,深入开展交通运输领域城乡环境整治工作。强化扬尘防治工作监督检查。督促指导道路货物运输企业严格落实扬尘防治责任,做好道路运输车辆防扬尘等工作。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市交通建设中心、局公路科

各单位负责人



7

强化车辆尾气治理。

推进柴油货车污染防治。加强对尾气治理维修企业M站的监管。做好机动车维修技术信息公开相关工作。严格落实机动车排放检测与强制维护制度(I/M制度)。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

各单位负责人



8

加强移动源污染管控。

督促项目业主,养护和施工单位规范管理使用非道路移动机械,做好非道路移动机械信息登记和台账管理等工作,严格实施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标准。指导重点运输企业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建设中心、局公路科

各单位负责人



9

码头船舶污染治理。

持续巩固船舶和码头污染突出问题整治成效。督促指导全面运行船舶水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联单制度,加强联合监管。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各单位负责人



10

加快推动基础设施提质行动。

强化基础设施生态建设。

强化项目建设全过程生态保护,加强施工工地扬尘、噪声、污水防治,强化公路路域生态修复,开展边坡生态防护,大力推进绿色施工。持续开展“绿色公路”典型示范工程,鼓励引导有条件的农村公路参照绿色公路要求协同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强化施工期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交通建设中心、局公路科

各单位负责人



11

持续开展生态保护提升行动。

统筹谋划碳达峰碳中和交通运输工作。

在省和行业顶层设计框架下,按照市政府统一领导开展区域性交通运输领域推进碳达峰研究前期工作,完成《市交通运输领域碳达峰专项行动方案》,加强行业碳排放统计能力建设。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综运科

各单位负责人



12

做好日常环保工作。

依职责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处理公路水路行业安全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事件。高度重视群众信访办理,规范办理传统信访、网上信访、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等渠道受理的交通运输领域生态环境的信访件,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交通建设中心、局办公室、综运科

各单位负责人



13

开展环保节能宣传教育。

加大交通运输领域生态绿色发展成效经验、绿色出行等宣传力度,加强交通运输系统环保教育培训,推进绿色低碳机关建设。组织开展环保教育培训,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环保法律法规政策纳入交通运输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内容。组织开展“节能宣传周”“绿色出行月”“公交出行宣传周”等活动,提倡引导群众选择绿色出行方式。以节水、节能、节支、垃圾分类以及资源综合利用为重点,加快推进节约集约、绿色低碳机关建设。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属各单位、局人教科、办公室、综运科

各单位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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