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人大八届三次会议第265号建议的
答 复
尊敬的牛志亮代表:
您好!您在市人大八届三次代表大会上提出的“关于共享单车管理的建议”已收悉。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市交通运输工作的支持和关注,现将有关情况向您汇报如下:
您的建议非常好,与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高度契合。交通管理部门已经要求运营企业对车辆的投放区域实施电子围栏加强管理,对违规停放的市民,各企业也相应采取了不同方式(短信警告、信用分制、现场教育等)进行管理引导,针对违规次数多屡教不改的将纳入系统黑名单,限制骑行。
根据监管部门要求,各企业投放车辆前运营平台已接入监管部门,管理部门将对投放车辆数量、投放区域实施监管,各企业运营数据属于企业内部资料无法共享;各企业对规范停车的市民也采取发放免费骑行券等方式进行奖励;每年在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中管理部门也组织各企业进行文明骑行、规范停车等宣传。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再次感谢您对我市交通运输发展的关心,希望您能一如既往的支持交通运输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