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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政协八届四次会议第445号提案的 答  复

发布日期: 2025-11-19 发布机构: 晋城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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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政协次会议第445号提案的

尊敬的马燕茹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适度调整惩罚力度、明确判定标准和流程的建议》已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市交通运输事业的关注与支持,现就您提出的建议答复如下:

一、失约机制现状

    城际公交开通以来,为老百姓跨省市公交、跨县域出行带来了便捷,同时在客流高峰时也出现购票后不乘车,因座位闲置造成公用资源浪费,为此于2023年9月起启用失约管理机制,有效的杜绝了黑车司机恶意订票的情况发生。

二、失约机制解除方法

正常购票后在发车前30分钟前可以通过网上退票或改签,避免列入失约名单,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到站乘车被列入失约名单的,可以在发车以后30分钟内到客运东站服务台申诉,客服人员根据天气和路况等因素,予以解除失约名单;也可以通过拨打市客运东站客服电话2132800、2132600、2132011进行申诉,三次以下失约的可以解除失约名单,三次及以上的不予解除。

三、改进措施

为进一步提高城际公交服务质量,拟对失约机制进行升级,购票后不乘车一次和两次的,向购票人微信、短信推送消息,提醒存在失约风险,购票后不乘车达到三次的,列入失约名单,一年内禁止网上购票。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交通运输发展的关心,希望您能一如既往的支持交通运输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