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开展2021年“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交通运输厅及市委市政府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推进“信用交通”建设,加快构建适应高质量发展的信用体系和新型监管机制,按照《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2021年“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晋交政法函【2021】538号)要求,现将相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以“诚实守信 一路畅行”为主题,采取全方位、多角度、融媒体形式,全面展示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新进展,提高思想认识,汇聚智慧力量,在我市交通运输行业营造共建共治共享、加快推进信用交通建设的良好氛围。
二、活动时间
2021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
三、工作目标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论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大力宣传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举措,传播诚信理念、凝聚诚信共识、弘扬诚信文化,推动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建设交通强国提供支撑保障。
四、重点任务
(一)“全景式”展现信用交通新成果。
1.政策解读。各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部署要求,结合行业实际,以数读图解、短视频等形式展示信用交通政策举措。
2.发展综述。各单位要系统梳理、全面展示近一年来交通运输各领域、各环节信用体系建设的新进展、新成效。
(二)“聚焦式”专题报道信用交通新举措。
3.“专项治理”报道。各单位要深入报道交通基础设施建管养、运输服务、交通执法、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运用信用手段开展专项治理的案例。
4.“数说信用交通”报道。各单位要组织开展信用信息平台数据分析,用数据说话,进一步展示信用交通的新发展、新变化、新态势。
5.“新业态新监管”报道。各单位要深入报道运用信用监管推动网约车等新业态新模式规范有序发展的创新举措。
6.“信用+”工程报道。各单位要深入报道运用信用手段让诚信主体更多享受交通出行和运输物流优惠便利的创新举措,交流全市各县在客运、物流等领域实施“信用+”工程,推广“信易行”“信易贷”“信易保”等方面的探索实践。
(三)“互动式”交流信用交通建设。
7.“信用交通大家谈”。各单位要在行业媒体开设专栏,推出系列访谈,交流行业上下推进信用交通建设的思考与实践。邀请专家学者开展交流研讨,发表署名文章,共商“十四五”信用交通发展之策。
8.“信用交通回音台”。各单位要在信用交通网站开设专栏,开展“你问我答”,梳理解答一批企业关心、群众关切的热点问题、共性问题,引导行业从业人员和市场主体自觉维护诚实守信的市场秩序。
9.“信用交通进企业”。各单位要主动走进企业,了解企业诉求,介绍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政策举措,增强交流互动,充分调动各类市场主体参与信用交通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四)“立体式”传播诚信交通文化。
10.发起守信倡议。走进“车、船、机、路、站”,发起“诚实守信,一路畅行”倡议,各单位要引导各类企业和司乘人员依法诚信办事、安全作业、文明出行。推出信用交通网络直播,展示主题海报、宣传标语,通过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相融合、线上线下同发力的方式,进一步增强宣传的覆盖面和感染力。
11.开展“四亮”行动。各单位要组织综合执法队伍、生产服务部门开展信用交通“四亮”行动,主动向行政服务相对人、企业客户等“亮”活动主题、“亮”服务承诺、“亮”诚信制度、“亮”监督渠道,增强干部群众对信用交通的体验感认同感,引导社会各界共同关心支持信用交通建设。
12.培树诚信典型,深入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宣传活动。
根据《商务部等19单位关于开展2021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商建函〔2021〕103号)文件要求,要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结合“诚信兴商”主题“讲好诚信故事 弘扬诚信文化”,在我市交通运输领域发掘培树一批诚信企业、诚信模范。加强对诚信履职、诚信经商、诚信为民等典型事例的宣传报道,讲好诚信故事,弘扬诚信文化。
各单位要按照活动要求,积极主动做好宣传工作,及时将“诚信兴商宣传月”宣传活动工作成效和典型案例报市局信用建设领导组办公室(局政策法规和执法监督科),局政策法规和执法监督科将向厅择优推送我市各单位的工作成效和典型案例。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局信用建设领导组办公室(政策法规和执法监督科)负责活动的统筹谋划和督促指导。领导组办公室承担活动组织、协调具体工作。局机关有关科室和局属各关单位要细化任务、落实责任,抓好本领域信用宣传工作;各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诚信宣传工作,积极推进相关工作,确保活动组织实施到位。
(二)提升宣传效果。坚持以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发掘和讲好信用交通故事,打造内容精品。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综合运用全媒体方式、大众化语言制作短视频、微电影、公益广告、海报图片等宣传产品,全面报道基层创造的鲜活经验,有效回应群众关心关切。坚持贴近群众服务群众,加强互动式、服务式、场景式传播,进一步引导更多社会公众成为信用交通的践行者、守护者。
(三)形成工作合力。加强与发展改革、商务、市场监管等部门合作,促进线上宣传互动,线下监管协作,加快构建部门联合、业务结合、宣传融合的行业诚信文化传播模式,为加快我市信用交通建设营造良好氛围。
(四)认真做好总结。各单位要及时总结活动的成效和经验,做好“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的资料收集工作,实时将宣传活动情况、图片上报市局信用建设领导组办公室,并于12月3日前将活动总结报送局政策法规和执法监督科。
联系人:高江波
电 话:2024863
邮 箱:jcjtjfzb@163.com
晋城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