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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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交通运输局-机构法定职责

    单 位 简 介

    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交通运输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承担涉及全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规划和管理。

    (三)组织拟定并监督实施全市公路、水路行业规划,参与拟定全市物流业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农村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四)承担全市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贯彻执行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与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城市客运管理运营工作;承担全市城市公共汽车客运、出租汽车客运、汽车租赁等行业指导工作;承担全市水路运输及航道管理工作。

    (五)承担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渔船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水上消防、航行保障、应急救助、通信导航、船舶、渔船与渡口设施保安及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船员管理的有关工作。负责全市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理。指导各县(市、区)水上安全监管工作。

    (六)负责提出全市农村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以及国家、省、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省政府和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执行公路、水路有关规费政策并监督实施。

    (七)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拟定全市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公路、水路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和组织全市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承担有关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按规定负责渡口规划和岸线使用管理工作。负责农村公路和重点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维护、运营、路政、监控、收费、治超等管理工作。

    (八)按规定组织协调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参与全市高速公路及干线公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工作;承担国防动员交通战备有关工作。

    (九)指导全市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组织和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行业科技开发、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等工作。

    (十)承担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监督管理、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

    (十一)指导交通运输行业职工队伍建设。负责交通运输行业涉外工作和引进外资工作,开展合作与交流。

    (十二)承担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十三)将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道路运输、水路运输、城市客运的监督管理等行政职能划归局机关。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从制度安排上激发市场主体的活力,促进交通运输系统职能转变,加强综合运输体系建设组织协调,推进交通运输体制改革。

    (十六)有关职责分工。

    1、与有关部门节能降耗职责的分工。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全市节能减排综合协调工作,具体负责第一产业、第三产业(不含房地产业)节能工作。市能源局负责全市节能降耗工作,具体负责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全市污染减排工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具体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节能工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具体负责建筑节能工作和城镇生活减排有关工作。市交通运输局具体负责交通运输节能工作。

    2、与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

    相关划转事项的审批职能由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负责,划转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职能由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市交通运输局及时提供划转事项相关的行业政策、规范性文件等情况,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实时提供相关的审批信息。双方建立审管衔接机制,签署合作备忘录,确保审管职能无缝衔接。

    机 构 设 置

    内设机构:办公室、人事教育科、政策法规和执法监督科、规划科、财务科、公路管理科、综合运输管理科(行政审批科)、安全监督科

    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晋城市泽州南路1116号902

    联系方式:0356-2023495(办公电话)、0356-2023595(传真号码)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