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级重点研发计划(高新领域)项目进行验收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5-04-30
发布机构:
晋城市科学技术局
各有关县(市、区)发改和科技局,开发区经安部,各相关单位:
根据《晋城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晋市政办〔2021〕42号)和《晋城市市级财政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晋市政办〔2022〕36号),现将市级重点研发计划(高新领域)项目验收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截至2025年6月执行期满且未延期的市级重点研发计划(高新领域)项目。
二、验收形式
会议验收方式为主,抽取部分单位采取会议加现场方式。
三、验收内容
项目承担单位对《晋城市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计划任务书》有关目标任务的执行和完成情况。
四、验收材料
(一)晋城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报告及印证资料;
(二)晋城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证书(草拟)。
以上材料一式3份,A4纸双面打印,简装成册(无需胶装)。
五、材料报送
(一)项目承担单位在6月23日前向项目归口管理部门提交验收资料;
(二)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审查验收资料且签署审查意见后,于6月30日前将验收资料报送至市科技局相关科室。2021、2022年度立项项目报送至成果科,2023年度立项项目报送至法规科。
六、联系方式
成果科 0356-2688002
法规科 0356-2688001
附件1:晋城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报告
附件2:晋城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