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丽丽、冯静梅同志任职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05-12
发布机构:
晋城市科学技术局
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依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有关规定,根据晋市组干字[2022]47号文件精神,经局党组会议2022年5月12日研究,决定任命:
张丽丽、冯静梅同志为晋城市科学技术研究院副院长(保留副处长级待遇)。
中共晋城市科学技术局党组
2022年5月12日
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依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有关规定,根据晋市组干字[2022]47号文件精神,经局党组会议2022年5月12日研究,决定任命:
张丽丽、冯静梅同志为晋城市科学技术研究院副院长(保留副处长级待遇)。
中共晋城市科学技术局党组
2022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