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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科学技术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 2021-12-28 发布机构: 晋城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指导下,按照法治建设工作总体部署和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市科技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省、市法治政府建设相关要求,扎实部署、细化责任、强化督导、狠抓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稳步推进。现将市科技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市科技局始终把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强化责任担当,健全工作制度,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1.成立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为切实加强法治建设工作,市科技局党组高度重视,把依法行政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强化了对法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法治建设工作顺利开展。制定了《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和办公室工作细则》,党组定期学习研究法治工作。

2.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为贯彻落实法治建设要求,夯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为科技创新工作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建立了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工作清单。具体工作中:一是把依法行政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加强对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将法治建设列入市科技局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有关重大问题。二是推进服务管理标准化建设,厘清科室、直属单位职责,完善工作规则和管理制度,构建管理科学、行文规范、运转协调、廉洁高效的标准化制度体系,坚决杜绝不作为、乱作为、推诿等现象。三是坚持严格执法。高度重视法治建设,树立法治思维和法治理念,规范执法,依法行政,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四是落实统筹抓好全市科技系统法治建设的协同推进机制。

3.制定局2021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制定了市科技局2021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从围绕全市发展大局、发挥法治服务保障功能出发,对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为全年法治建设工作明晰了思路。

4.建立两个清单一是制定了市科技局“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清单。全面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成立了市科技局“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领导小组,明确了市科技局重点宣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山西省科技创新促进条例》、《山西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等5部科技法律法规的责任科室,要求各责任科室进行重点宣传。二是建立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工作清单。认真贯彻落实法治建设要求,夯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为科技创新工作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大培训,广泛宣传,提高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

围绕市科技局2021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结合科技创新工作实际,大力加强宪法及科技创新政策法律法规的学习,广泛开展宣传,不断提高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

1.认真组织法律知识学习培训。抓好市科技局机关及直属单位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法律法规学习,提高机关干部职工的宪法意识和法制观念,树立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法律权威的自觉意识。一年来,市科技局领导班子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集体学法活动,全年组织开展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学习7次,举办学习培训会3期;依托学习强国APP、干部在线等平台,利用集体学习组织市科技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干部职工学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科技创新政策法规。认真落实执法证件管理制度,执法人员证件按规定进行年审,严格持证执法,全年共组织3名行政人员参加全省执法人员考试并全部通过。同时,积极组织本单位取得执法证的人员参加全省“行政执法大讲堂”活动,进一步增强了机关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责任意识。

2.加大普法宣传教育。一年来,采取定期培训、法治讲座、学法用法经验交流等形式,持续做好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增强普法效果,推动行政执法人员学法用法规范化、制度化。一是认真组织开展“12·4”宪法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12·4”期间,市科技局准备宣传版面、普法资料,在农业大厦楼前悬挂宣传标语“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 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并设置宣传咨询台,面对面为群众实时提供咨询,宣传宪法、民法典及相关科技法律法规,营造浓厚的宪法宣传氛围。二是利用全市“科技活动周”“全国科普日”等契机积极进行法治宣传。“科技活动周”期间,开展了以“百年回望:中国共产党领导科技发展 ”为主题的科普宣传活动;深入部分企业和学校进行法治宣传。同时,积极组织我市的各级各类科普活动基地、场馆设施等科普资源对外开放,开展科普活动,实现科普资源共享。三是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期间,组织市科技局工作人员集体学习了《习近平关于总体国家安全观论述摘编》,向工作人员发放了《国家安全知识百问百答》一书,进一步普及了国家安全知识,使全体人员对维护国家安全、增强安全保密意识有了更清醒的认识。通过一系列法制宣传培训,进一步优化了依法行政环境。四是组织民法典专题宣传。悬挂宣传标语“学好用好民法典 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进行民法典专题宣传,带动全体机关工作人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进一步增强机关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责任意识。五是组织参加全市“爱上民法典”抖音大赛。积极组织动员市科技局工作人员拍摄以“爱上民法典”为主题的抖音短视频,通过对民法典条文的解读、场景再现、热点事件点评解析等方式学习宣传民法典。六是广泛宣传“国家反诈中心”APP和“金钟罩”小程序,并进行实名注册。通过宣传发动,市科技局干部职工反诈宣传覆盖率达到100%,注册率达到100%,进一步增强了干部职工的识骗、防骗能力。

3.全面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按要求学习宣传市科技局重点宣传的五部法律法规。

4.扎实做好“局长讲法”工作。把“局长讲法”工作列入干部培训计划,制定市科技局推进落实“局长讲法”制度实施方案,召开专门会议,建立中心组轮流讲法制度和讲法计划,由班子成员围绕法律、法规和政策出台的背景、适用范围、本部门相关职责、法律责任及重点注意的问题等方面进行讲授。每名班子成员每年在中心组至少讲法1次。

(二)加强管理、规范执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1.全面加强依法行政。一是认真梳理“互联网+监管”目录清单,定期报送相关信息。按照统一的标准规范和要求,认真梳理市科技局监管事项,形成目录清单和检查实施清单,纳入国家、省“互联网+监管”系统,推动监管事项全覆盖、监管过程全记录,为各级、各部门开展监管业务提供基础数据支撑。二是加快推进政务服务办事四级四同。全面梳理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加快推进与国家、省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实现全市政务服务事项四级四同。三是积极开展行政执法资格管理相关工作。深入清理市科技局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监督)人员,同时组织3名人员进行执法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率100%,全面加强了行政执法资格日常管理。

2.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一是对存量文件进行清理审查。对2018-2020年出台的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文件进行全面梳理,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经过清理审查,共清理审查存量文件10件,现行政策措施中无排除限制科技创新主体公平竞争的内容,没有需要废除或调整的政策措施。二是建立公平竞争性审查机制。要求各科室、直属各单位对拟出台的政策性文件,都要严格按照公平竞争审查的标准和基本流程认真进行增量政策的审查,切实保障公平竞争审查的实际效果。三是对增量文件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对所有拟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在起草科室和单位全面自查的基础上,由政策法规科严格按照公平竞争审查的审查标准和基本流程认真进行增量政策的审查,切实保障公平竞争审查的实际效果。2021年,市科技局对出台的政策规范性文件,均进行了增量文件审查,无需要修改文件和适用例外规定文件。

3.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为防范未来法律风险,推动重要决策、政策更加规范合规,市科技局与山西权康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顾问合同》,并报市司法局备案。要求法律顾问参与市科技局重大决策、政策文件、合同等的制定,参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民事诉讼等法律事务,维护市科技局合法权益。同时,制定了《法律顾问管理考核制度》,进一步规范了法律顾问工作,推进依法行政。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尽管市科技局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如:个别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不强、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尚未完全理顺、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还不充分、法治政府建设进展不平衡、亮点特色不够明显等问题。

四、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2年,市科技局将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任务,重点抓好“四个要”:

一要全面落实《政府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意见》,充分发挥全市科技系统主要负责人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关键少数”的作用。

二要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根据机构改革后重新梳理确定的权责清单,对各科室业务流程进行整理,绘制办理流程图,通过晋城在线、微信公众号“晋城科技”及时对外公布,方便企业和项目单位查询,不断提高科技系统依法行政、依法服务的能力水平。

三要完善依法行政系列制度。加强法治工作制度建设,逐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程序以及政务公开制度,以制度建设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四要强化法治宣传工作力度。在宣传有效性上下大力气,创新普法教育宣传方式方法,加大科技干部队伍法制培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五、对我市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1.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合理划分和依法规范各级行政机关的职能和权限, 实现政府职责、机构和编制的法定化。
    2.进一步建立健全行政决策机制,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完善行政决策程序, 建立健全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制度。
    3.进一步完善行政监督制度和机制, 强化对行政行为的监督。各级政府部门要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

                                晋城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