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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四项举措兜牢兜好我市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发布日期: 2022-09-16 发布机构: 晋城市民政局

市民政局认真履行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职责,严格落实城乡低保、支出型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等政策,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为我市困难群众提供了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的救助帮扶。

一是夯实基本生活救助。科学研究提高低保标准2022年1月1日起,城市、农村低保标准分别提高至每人每680510元按规定为全市低保、特困供养对象发放每人300元的一次性生活补贴,强化困难群众社会救助,提高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截止8月底,累计为全市42414名救助对象,发放补贴资金1272.4万元。积极配合市商务局分两批为全市6958名特困对象,每人发放价值2500元的“爱心消费券”,致力改善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助力我市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落实落地。目前已累计发放资金1749.35万元。

二是畅通临时救助渠道。出台《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通知》,扩大临时救助范围,及时将因灾因疫情影响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和个人纳入临时救助范围,提高临时救助标准,临时救助最高额度从5000元提高到10000元,取消临时救助户籍地的限制,紧急情况可以先救助、后审批,帮助因疫情导致生活困难的群众渡过难关。截止二季度末,累计发放临时救助资金455.45万元。

三是强化救助主动排查。积极动员我市基层组织机构554个、志愿者2875人,采取入户家访、邻里访问、电话视频等方式,对全市低保户、特困户、低收入人群、脱贫户、脱贫不稳定、边缘易致贫、特殊困难户和重度残疾人等重点人群31318人进行了全面排查,精准识别救助对象需求,建立完善台账资料,及时解决困难群众生活困难。充分发挥市低收入人口监测平台作用,强化部门数据比对、数据共享,加强信息动态监测预警,建立完善动态调整的低收入人口信息库。截止8月底,全市低收入监测系统共录入10963户14339人。

四是完善救助政策制度。健全完善城乡低保、支出型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价格临时补贴等制度,制定出台了《晋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审核确认实施细则》《晋城市特困人员认定办法》,进一步提升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制度执行的规范性、对象认定的精准性。有效衔接乡村振兴,先后制定《2022年社会救助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关于对巩固脱贫成果衔接乡村振兴问题排查整改核查的通知》《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对象核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切实维护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织牢织密民生兜底保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