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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全力推动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发布日期: 2022-12-02 发布机构: 晋城市民政局

市民政局聚焦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这条主线,坚持党建引领,规范引导和依法监管相结合,促进社会组织发挥作用,广泛参与社会治理和经济发展,全市各类社会组织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截止目前,全市正式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1132个,其中社团575个,社会服务机构557个。市本级共有各类社会组织462个,其中社团265个,社会服务机构 197个。

坚持党建引领,发挥政治功能。注重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贯彻落实《党组织参与社会组织重大问题决策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建立健全《社会组织党委工作规则》《党委委员联系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等规章制度,构建“市社会组织党委—社会组织行业党委—社会组织党总支—社会组织党支部”四级党建工作管理体系,形成“一核引领,多元共治”的工作格局。严格落实社会组织党建“三同步”(社会组织成立与党组织组建同步,社会组织年报与党建检查同步,社会组织评估与党建评价同步)要求,推动党建工作、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入社会组织章程,实现全市社会组织党建入章率100%。坚决落实全面建设清廉晋城重点任务,开展清廉社会组织创建活动,推动清廉思想、清廉制度、清廉规则、清廉纪律、清廉文化融入社会组织发展之中,对全市社会组织全面开展“六个一”基础创建活动,并下发《晋城市清廉社会组织建设任务清单》,营造和优化社会组织风清气正的党风、业风、行风。

坚持依法监管,提升发展质量。通过加强社会组织年报、抽查检查、专项审计等日常管理,实现对社会组织全流程监管。扎实推进“僵尸型”社会组织专项整治、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专项整治、社会服务机构非营利监管、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管理、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开展防范化解社会组织领域重大风险隐患等“六大专项行动”,加强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注销“僵尸型”社会组织11家、限期整改11家,清除地域性分支机构4家,对11家校外培训机构下达了责令停止办学通知,依法取缔非法社会组织5家,将30家社会组织列入活动异常名录。

坚持培育扶持,激发组织活力。着眼提档升级,及时印发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专项行动,从提升质量、优化结构、健全制度三方面加强社区社会组织建设,积极指导城区依托乡镇(街道)社工站成立了8家社区社会组织孵化室,培育公益慈善类社区社会组织153个,实现城区社区全覆盖。通过建立社会组织进社区报到制度,常态化开展“守望相助”志愿服务,链接社区资源,推动社区需求和社会组织资源的精准对接,切实为社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送温暖。

坚持作用发挥,助力经济发展。建立完善行业协会商会自律公约制度,规范会员从业行为,发挥行业协会商会行业自律作用,促进企业诚信经营。鼓励社会组织积极参与招商推介会、投资合作恳谈会等活动,助力市场主体倍增,减轻企业会费负担88.94万元,培育发展市场主体200家,制定省、市级行业标准18项,建立企业名录收纳企业4314家;向社会组织发出倡议,引导社会组织通过投入资金、捐助物资、捐建设施、展开培训、实施项目等方式助力乡村振兴,社会组织投入乡村振兴资金4216.6万元,实施乡村振兴项目57个,受益5.177万人;积极动员社会组织党组织与党员同志参与大学生群体就业、疫情防控行动,累计为基层卡口一线工作人员发放防疫物资20多万元,发动志愿者开展志愿服务时长达到14.6万小时,展现了社会组织良好的精神风貌和责任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