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晋城市民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4-01-17 发布机构: 晋城市民政局

一、总体情况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以及省、市有关要求,由市民政局编制而成。

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月1日起至202312月31日止。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晋城民政官http://mzj.jcgov.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晋城市民政局联系(地址:晋城市前进路1428号;邮编:048001;电话:0356-2566238;电子邮箱:sxjcsmzj@163.com)。

2023年,市民政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化公开内容、加强政策解读、主动回应关切、强化督促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3年我局在局门户网站共公开各类政府信息277条,主要包括:民政要闻、部门工作、通知公告、政策法规、社会救助领域、养老服务领域、法制政府和行政执法、建议提案答复。在“晋城民政”微信公众号发布各类信息372条,主要有工作动态、县区动态、政策问答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本年度共收到依申请公开0。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健全工作机构和信息发布机制,对市局制发的各类公文,均在文件起草阶段即确定公开属性,属于主动公开的文件,在签发后20个工作日内,通过门户网站对社会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主动对局门户网站进行完善,增加政策解读”栏目,完善“养老服务、老有所依”板块。同时对晋城市人民政府民政信息公开专栏进行完善,定期更新维护,发布信息

(五)监督保障方面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应公开尽公开,及时高效发布有关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回顾一年来的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工作短板,一是政策解读形式多样化需进一步提升;二是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需进一步加强。

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抓好重要政策的解读,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以及喜闻乐见的形式,提高解读的质量和水平。二是进一步抓好政务公开的建设,加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强专栏建设和网络问政互动,提高群众获知、查阅、下载、利用相关民政信息的便利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2023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本报告电子版可从“晋城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jcgov.gov.cn)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