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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2024年四季度节能工作例会召开

发布日期: 2024-11-15 发布机构: 晋城市能源局

11月13日,市能源局召开全市2024年四季度节能工作例会。会议通报了前三季度全市节能工作完成情况,对四季度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会议由局二级调研员李红明主持,各县(市、区)能源局、重点用能企业参会。

会议指出,1-9月份,全市万元GDP能耗下降4.6%,排名全省第二,全市节能工作总体趋势较好,但保持更需发力。四季度,各重点企业要锚定四季度预算目标争先进,拿出强有力的举措、全力奋战,夺取全年胜利,为全市高质量完成省定目标贡献更大力量。

会议对《晋城市推动能源领域设备更新实施方案》和《关于做好房地产项目节能验收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进行了宣贯,并就做好全市能源领域设备更新和房地产项目节能验收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一是全面摸排,积极推进能源领域设备升级改造。各企业要充分利用专业力量助推设备更新提质,能源主体企业可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能源审计和诊断,切实摸清设备运行情况。针对超期服役、高能耗、低效率、本质安全度低的设备,要制定升级改造计划,确定改造时限。二是严格时限,抓紧房地产项目验收。各县局要认真梳理辖区房地产项目节能报告审查批复情况,对“十四五”以来,经市、县批复节能报告并已完工的项目,要在今年年底前完成节能验收。三是严格标准,确保验收质量。为保证验收质量,各项目单位要提前对照节能报告所涉及的用能设备、节能措施等重点内容进行自查自改,并形成自验报告,确保批复节能报告的落实。在此基础上组织专家开展验收,确保验收工作高质量完成。

来源:节能环保稽查科 宋瑶

审核:宋文栋

责编:李娜